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鹏鼎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持有公司148,954,5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2%)股份的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港实业”)的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辉国际”)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23,214,758股。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鹏鼎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6月13日,公司收到集辉国际《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13日,集辉国际的减持计划已期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集辉国际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16日 | 40.83 | 842,200 | 0.0363%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17日 | 40.37 | 635,600 | 0.0274%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0日 | 40.12 | 38,400 | 0.0017%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1日 | 40.30 | 416,600 | 0.0179%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2日 | 41.50 | 1,115,000 | 0.048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3日 | 43.48 | 951,900 | 0.041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4日 | 44.46 | 1,153,000 | 0.0497%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7日 | 43.50 | 730,159 | 0.031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8日 | 43.34 | 739,500 | 0.0319%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9日 | 42.21 | 853,800 | 0.036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30日 | 42.34 | 873,300 | 0.0376%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31日 | 42.21 | 971,300 | 0.041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4日 | 42.47 | 894,800 | 0.038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5日 | 41.51 | 1,306,800 | 0.056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6日 | 40.53 | 100,000 | 0.004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7日 | 41.86 | 886,743 | 0.0382%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0日 | 42.12 | 652,500 | 0.0281%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1日 | 42.35 | 560,200 | 0.0241%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2日 | 42.43 | 543,468 | 0.0234%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3日 | 40.62 | 896,023 | 0.0386%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4日 | 40.96 | 484,400 | 0.0209%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7日 | 40.52 | 637,000 | 0.0274%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月18日 | 40.26 | 269,100 | 0.0116% | |
合计 | - | - | 16,551,793 | 0.713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集辉国际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954,568 | 6.42% | 132,402,775 | 5.7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集辉国际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集辉国际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集辉国际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均为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集辉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止目前,两家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71.8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