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优彩资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3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29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零二二年六月

声 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优彩资源、发行人、母公司、公司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预案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的行为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目 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 5

(二)发行规模 ...... 5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5

(四)债券期限 ...... 5

(五)债券利率 ...... 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5

(七)转股期限 ...... 6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6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8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 8

(十一)赎回条款 ...... 9

(十二)回售条款 ...... 10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0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1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3

(十八)担保事项 ...... 13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 13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13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 14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23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 27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27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 27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 30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 30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 31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1)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预计总投资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年产8万吨功能性复合型特种纤维技改项目41,373.9641,000.00
2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 8 万吨/年(二期)项目4,148.944,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5,000.0015,000.00
合计60,522.906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大华审字[2020]001262号、大华审字[2021]003874号及大华审字[2022]0068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公告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节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3月的财务数据,摘引自公司公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446.0331,156.8830,034.0226,012.27
交易性金融资产--18,890.00-
衍生金融资产-108.92--
应收票据44.6544.65349.33109.62
应收账款14,620.996,713.806,799.648,291.78
应收款项融资1,256.962,306.175,791.794,229.34
预付账款4,009.041,065.952,425.002,012.82
其他应收款61.4858.6071.04175.49
存货37,647.2626,317.8912,997.5516,178.02
其他流动资产4,572.634,611.49929.602,614.35
流动资产合计69,659.0472,384.3678,287.9859,623.6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91,095.2790,857.5964,683.4368,343.91
在建工程8,835.967,627.03172.92206.74
无形资产11,403.7011,474.5110,524.2810,764.99
长期待摊费用10.05-8.0329.32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736.10761.81847.97578.36
其他非流动资产2,732.031,781.319,922.55163.05
非流动资产合计114,813.10112,502.2586,159.1880,086.38
资产总计184,472.15184,886.61164,447.15139,710.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18.7515,018.75-13,621.01
应付票据4,123.19765.40607.00441.65
应付账款10,441.0213,968.9910,596.6320,121.68
预收款项---1,056.74
合同负债1,146.113,354.441,236.19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1,307.622,172.461,790.441,690.78
应交税费1,403.01971.971,531.511,098.24
其他应付款13.329.303.886.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11.0810,026.92
其他流动负债160.17410.72185.70-
流动负债合计33,613.2036,672.0422,962.4348,063.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000.00
递延收益708.14937.731,176.071,008.99
递延所得税负债40.7157.76--
非流动负债合计748.86995.491,176.078,008.99
负债合计34,362.0537,667.5224,138.5056,072.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32,639.8432,639.8432,639.8424,479.88
资本公积57,744.6357,744.6357,744.6322,750.95
其他综合收益-92.58--
盈余公积4,648.104,648.103,623.512,198.19
未分配利润55,077.5252,093.9446,300.6834,208.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0,110.09147,219.08140,308.6583,637.50
所有者权益合计150,110.09147,219.08140,308.6583,637.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84,472.15184,886.61164,447.15139,710.0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42,727.49162,037.33136,360.34173,813.74
其中:营业收入42,727.49162,037.33136,360.34173,813.74
二、营业总成本39,506.46152,791.53122,716.53167,694.32
其中:营业成本37,590.89141,709.44112,231.12154,378.93
税金及附加241.28942.71946.951,131.34
销售费用110.47836.62660.272,016.36
管理费用830.153,159.832,973.772,357.82
研发费用556.846,007.424,883.455,824.81
财务费用176.84135.511,020.961,985.05
其中:利息费用149.38317.691,172.031,948.21
利息收入42.87238.9192.1156.87
加:其他收益905.602,654.942,875.323,887.46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2.33-208.5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468.32219.89-356.99244.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104.53-162.74-306.88-90.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11.684.0235.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3,531.4411,761.0115,859.2910,196.22
加:营业外收入0.009.638.750.00
减:营业外支出8.2950.1422.4710.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3,523.1511,720.5115,845.5610,185.91
减:所得税费用539.561,638.672,328.051,440.0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2,983.5910,081.8413,517.518,745.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2,983.5910,081.8413,517.518,745.8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83.5910,081.8413,517.518,745.82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2.58--
七、综合收益总额2,983.5910,174.4213,517.518,745.82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983.5910,174.4213,517.518,745.8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310.510.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310.510.3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667.34161,338.97130,890.31145,662.88
收到的税费返还622.943,223.142,846.683,905.5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1.112,739.23740.0684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571.40167,301.34134,477.06150,410.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7,916.44142,611.98101,976.38105,727.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85.2610,215.878,261.399,259.85
支付的各项税费1,692.468,541.218,515.989,888.4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3.065,526.396,468.136,435.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347.22166,895.45125,221.88131,31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75.83405.899,255.1819,099.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69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3.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7210.8059.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6.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930.5710.80546.09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359.5216,590.426,837.732,829.76
投资支付的现金-14,800.0018,89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149.60--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9.5235,821.1125,727.732,82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9.52-1,890.54-25,716.93-2,283.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4,635.7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0.00-13,6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0044,635.7713,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000.0023,600.0016,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9.383,574.011,065.391,826.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84.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3820,574.0126,149.4517,926.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384,425.9918,486.31-4,326.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59-45.83-33.639.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24,308.312,895.511,990.9312,497.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30,878.7127,983.2025,992.2713,494.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70.4030,878.7127,983.2025,992.27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701.4624,514.7624,417.0518,800.23
交易性金融资产--18,890.00-
衍生金融资产-108.92--
应收票据44.6539.90225.8378.45
应收账款10,656.805,715.024,430.494,940.89
应收款项融资1,060.231,854.353,292.561,701.83
预付款项3,754.40927.662,117.951,908.41
其他应收款11,007.1514,244.1316,010.1714,503.43
存货33,396.0920,881.568,354.118,182.05
其他流动资产4,473.034,517.87893.012,444.34
项目2022.3.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71,093.7972,804.1678,631.1752,559.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2,567.1712,556.178,281.678,281.67
固定资产67,289.4966,486.4441,144.2243,695.28
在建工程7,955.107,129.51172.92175.37
无形资产5,944.925,980.446,120.806,250.74
长期待摊费用4.81-6.1825.62
递延所得税资产540.93528.93667.20527.62
其他非流动资产2,668.571,722.639,775.38137.52
非流动资产合计96,970.9994,404.1266,168.3859,093.81
资产总计168,064.78167,208.28144,799.55111,653.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18.7515,018.75-10,116.06
应付票据3,981.25593.46452.00199.46
应付账款9,049.4111,393.116,073.9511,717.56
预收款项---706.30
合同负债1,068.003,270.291,055.41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922.111,497.951,127.461,021.96
应交税费665.97478.121,286.20806.71
其他应付款6.057.863.886.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11.0810,026.92
其他流动负债151.06400.83137.20-
流动负债合计30,862.6032,660.3717,147.1934,601.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000.00
递延收益434.79448.62643.92450.30
递延所得税负债-16.34--
非流动负债合计434.79464.95643.927,450.30
负债合计31,297.3933,125.3217,791.1142,051.81
所有者权益:----
股本32,639.8432,639.8432,639.8424,479.88
资本公积59,946.3059,946.3059,946.3024,952.62
其他综合收益-92.58--
项目2022.3.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盈余公积4,466.824,466.823,442.232,016.91
未分配利润39,714.4336,937.4130,980.0718,152.21
所有者权益合计136,767.39134,082.95127,008.4469,601.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8,064.78167,208.28144,799.55111,653.44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39,426.53144,603.57116,530.53135,218.71
其中:营业收入3.9414.4611.6513.52
二、营业总成本3.6413.4610.1212.90
其中:营业成本35,111.97126,017.6193,229.53119,434.39
税金及附加127.62522.76535.21589.18
销售费用95.28764.37600.341,345.73
管理费用537.892,190.941,961.901,724.56
研发费用382.164,923.083,854.864,215.88
财务费用183.38146.12973.941,700.05
其中:利息费用-317.691,128.591,635.69
利息收入-222.7285.7233.16
加:其他收益478.621,941.331,923.731,867.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64-170.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9.25240.44-338.36-479.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10-82.74-234.7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684.0230.1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87.8611,979.1016,729.407,626.85
加:营业外收入0.009.631.850.00
减:营业外支出8.2950.1320.0010.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79.5711,938.6116,711.247,616.53
减:所得税费用502.551,692.692,458.071,074.7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77.0110,245.9214,253.176,541.7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77.0110,245.9214,253.176,541.7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2.58--
六、综合收益总额2,777.0110,338.5014,253.176,541.7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812.41145,360.06117,897.19117,606.48
收到的税费返还412.602,565.941,956.922,238.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6.492,707.98692.3847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491.51150,633.98120,546.49120,318.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7,192.88133,281.2491,463.1574,315.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51.426,434.305,092.845,307.74
支付的各项税费1,145.365,975.675,668.984,965.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4.165,032.365,989.474,88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903.83150,723.57108,214.4489,474.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12.32-89.5912,332.0530,843.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89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9.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7210.8046.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55.949,644.33-239.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55.9440,770.6410.80285.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31.6215,136.836,232.901,891.29
投资支付的现金11.0012,124.5018,89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1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16.7111,263.295,596.5716,873.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59.3342,674.6230,719.4718,765.22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3.39-1,903.97-30,708.67-18,479.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4,635.7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0.00-10,1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0044,635.7710,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000.0020,100.0010,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9.383,574.011,054.371,559.3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0.47467.361,484.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9.8521,041.3722,638.4211,659.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853,958.6321,997.34-1,559.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69-44.95-33.837.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418.251,920.123,586.8810,812.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287.2322,367.1218,780.237,967.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68.9924,287.2322,367.1218,780.23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3月3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4家: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江苏恒泽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
2江阴市万杰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100.00%
3江阴众才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
4上海懿澧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2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家,为江阴众才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新设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家,为上海懿澧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3月2.01%0.090.09
2021年度6.96%0.310.31
2020年度13.27%0.510.51
2019年度11.03%0.36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3月1.74%0.080.08
2021年度6.74%0.300.30
2020年度12.88%0.490.49
2019年度10.48%0.340.34

2、最近三年一期的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流动比率2.071.973.411.24
速动比率0.951.262.840.90
资产负债率(%)18.6320.3714.6840.1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3.6521.5016.4219.04
存货周转率(次/期)1.177.127.599.63

注: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3、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7,446.034.04%31,156.8816.85%30,034.0218.26%26,012.2718.62%
交易性金融资产----18,890.0011.49%-0.00%
衍生金融资产--108.920.06%---0.00%
应收票据44.650.02%44.650.02%349.330.21%109.620.08%
应收账款14,620.997.93%6,713.803.63%6,799.644.13%8,291.785.93%
应收款项融资1,256.960.68%2,306.171.25%5,791.793.52%4,229.343.03%
预付账款4,009.042.17%1,065.950.58%2,425.001.47%2,012.821.44%
其他应收款61.480.03%58.600.03%71.040.04%175.490.13%
存货37,647.2620.41%26,317.8914.23%12,997.557.90%16,178.0211.58%
其他流动资产4,572.632.48%4,611.492.49%929.600.57%2,614.351.87%
流动资产合计69,659.0437.76%72,384.3639.15%78,287.9847.61%59,623.6742.68%
固定资产91,095.2749.38%90,857.5949.14%64,683.4339.33%68,343.9148.92%
在建工程8,835.964.79%7,627.034.13%172.920.11%206.740.15%
无形资产11,403.706.18%11,474.516.21%10,524.286.40%10,764.997.71%
长期待摊费用10.050.01%--8.030.00%29.32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736.100.40%761.810.41%847.970.52%578.360.41%
其他非流动资产2,732.031.48%1,781.310.96%9,922.556.03%163.05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4,813.1062.24%112,502.2560.85%86,159.1852.39%80,086.3857.32%
资产合计184,472.15100.00%184,886.61100.00%164,447.15100.00%139,710.0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39,710.05万元、164,447.15万元、184,886.61万元及184,472.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的占比分别为42.68%、

47.61%、39.15%和37.76%。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其中,2020年末流动资产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所致。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的增长主要系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逐步转固所致。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5,018.7543.71%15,018.7539.87%--13,621.0124.29%
应付票据4,123.1912.00%765.402.03%607.002.51%441.650.79%
应付账款10,441.0230.39%13,968.9937.08%10,596.6343.90%20,121.6835.89%
预收款项------1,056.741.88%
合同负债1,146.113.34%3,354.448.91%1,236.195.12%不适用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1,307.623.81%2,172.465.77%1,790.447.42%1,690.783.02%
应交税费1,403.014.08%971.972.58%1,531.516.34%1,098.241.96%
其他应付款13.320.04%9.300.02%3.880.02%6.54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11.0829.05%10,026.9217.88%
其他流动负债160.170.47%410.721.09%185.700.77%--
流动负债合计33,613.2097.82%36,672.0497.36%22,962.4395.13%48,063.5585.72%
长期借款------7,000.0012.48%
递延收益708.142.06%937.732.49%1,176.074.87%1,008.991.80%
递延所得税负债40.710.12%57.760.15%----
非流动负债合计748.862.18%995.492.64%1,176.074.87%8,008.9914.28%
负债合计34,362.05100.00%37,667.52100.00%24,138.50100.00%56,072.5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6,072.55万元、24,138.50万元、37,667.52万元和34,362.05万元。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其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5.72%、95.13%、97.36%和97.82%。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合同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归还到期长期借款及支付工程设备款项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流动比率2.071.973.411.24
速动比率0.951.262.840.9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18.63%20.37%14.68%40.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18.62%19.81%12.29%37.66%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提升。2021年与2020年相比,因募投项目完工投产,公司长期资产支出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但是流动资产仍能够完全覆盖流动负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有波动,但整体负债水平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综上,公司的长短期偿债能力均较强。

(4)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42,727.49162,037.33136,360.34173,813.74
营业成本37,590.89141,709.44112,231.12154,378.93
营业利润3,531.4411,761.0115,859.2910,196.22
利润总额3,523.1511,720.5115,845.5610,185.91
净利润2,983.5910,081.8413,517.518,745.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3.5910,081.8413,517.518,745.82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为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3,813.74万元、136,360.34万元、162,037.33万元和42,727.49万元,营业收入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主要系疫情及原油价格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745.82万元、13,517.51万元、10,081.84万元和2,983.59万元,2021年出现下降主要系原油价格上升影响。总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预计总投资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年产8万吨功能性复合型特种纤维技改项目41,373.9641,000.00
2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 8 万吨/年(二期)项目4,148.944,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5,000.0015,000.00
合计60,522.916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且需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机制为: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完成后,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5、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对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进行提高的。

(三)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秘信箱及邀请中小投资者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现金分红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收益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3,263.98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0,781.72万元的30.27%,具体现金分红实施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263.98--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81.8413,517.518,745.82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0.3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3,263.98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10,781.7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30.27%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公司股东分红后,每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兼顾股东利益回报的情况下,制订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发展战略、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2、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3、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4、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具体规划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充足,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本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法定公积金;

③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支付股东红利。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原则上公司以年度为周期实施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付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⑤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7)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8)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和执行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比例。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方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须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

(3)公司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也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