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12,3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362,300.00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调整发行数量等相关情况,根据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编制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及《奥翔药业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股东大会就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