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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0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品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投资建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该项目分两宗地供地,首宗供地约68.59亩,第二宗供地约124.91亩,供地总用地面积约193.5亩。2020年11月2日,取得了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1900-34-03-098027),备案证项目名称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CNC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增资扩产项目”)。

2021年3月,公司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系统竞得了增资扩产项目首宗供地68.5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用地编号为2021WT021;2021年3月18日,公司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完成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

抵押担保的议案》。为了顺利推进增资扩产项目规划及建设等事项以及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压力,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38,000万元额度内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12年(最终的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拟提供名下相对应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具体担保事宜以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贷款及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贷款额度: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8,00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及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二)贷款期限:预计为12年,最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与银行协商确定;

(三)借款用途: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CNC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建设;

(四)担保条件:拟以建设项目土地(增资扩产项目首宗用地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土地使用权证:粤(2021)东莞不动产权第0117267号,第二宗用地尚未招拍挂)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具体担保事宜以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

二、决策审批程序

该事项于2022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决议框架内负责银行贷款办理和使用的具体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在额度内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拟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是因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安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不会造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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