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10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吴盛丰、杨晒汝、唐波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该项担保有利于促进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
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埃弗米累计提供担保且在有效期内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了顺利推进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CNC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增资扩产项目”)(原项目名称: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规划及建设等事项以及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压力,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38,000万元额度内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12年(最终的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拟提供名下相对应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具体担保事宜以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