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15: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兰海涛、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
币,期限2年。该项担保有利于促进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同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埃弗米累计提供担保且在有效期内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顺利推进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CNC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增资扩产项目”)(原项目名称: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规划及建设等事项以及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压力,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
币138,000万元额度内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12年(最终的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拟提供名下相对应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具体担保事宜以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决议框架内负责银行贷款办理和使用的具体事宜。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