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病逝,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