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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从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200.00万元(含本数)。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2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前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105,000.0030,104.5666,000.00
合计105,000.0030,104.5666,000.00

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000.00万元,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为前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30,104.56万元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66,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4,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前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105,000.0030,104.5664,200.00
合计105,000.0030,104.5664,200.00

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000.00万元,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为前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30,104.56万元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64,2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

金额高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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