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期权,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期权,合计放弃54.00万份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1人调整为5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70.80万份调整为1,116.80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7人调整为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50.00万股调整为1,65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也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16.80万份,行权价格为3.14元/份;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