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11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激励对象赵龙先生为公司监事张彦芬女士的直系亲属,张彦芬女士属于关联监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