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93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的方案,调整后内容如下:
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15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4,85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万元) |
1 | 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 100,867.12 | 78,139.00 |
2 | 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 40,783.18 | 31,696.10 |
3 | 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92.60 | 7,192.60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 47,822.30 | 47,822.30 |
合计 | 196,665.20 | 164,850.00 |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