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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2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数码”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于2022年6月2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到期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中国平安将通过下属子公司持续排查中国平安下属子公司是否与方正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中国平安对方正科技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方正科技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方正科技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方正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平安对方正科技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正常履行中
解决同业竞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平安人寿将通过进一步排查是否与方正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方正科技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方正科技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方正科技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方正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业竞争行为。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方正科技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正常履行中
解决关联交易平安人寿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正常履行中
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与方正科技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解决关联交易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方正信息产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方正信息产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方正信息产业直接或间接与方正科技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正常履行中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产”)方正集团和方正信产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方正科技主营业务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方正科技主营业务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产生新的与方正科技主营业务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方正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优先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方正科技经营。2014年9月3日做出的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其他承诺其他方正集团2010年1月8日,方正集团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1)在方正集团仍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推荐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仍占控制地位的情况下,许可公司无限期、无偿使用方正集团的“方正”“FOUNDER”等商标;(2)如果方正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推荐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不占控制地位,公司可以选择不再使用方正集团的“方正”“FOUNDER”等商标,也可以选择使用,使用期限为方正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推荐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不占控制地位之日起三年,使用费每年不超过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三年之后商标2010年1月8日做出的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使用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报告期内,方正科技未向方正集团缴纳品牌使用费。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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