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六月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1
二、会议议程 …………………………………………………………3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议案三:《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6议案四:《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3议案五:《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24议案六:《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5议案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1议案八:《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3议案九:《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6议案十:《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1
议案十一:《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7
议案十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69
议案十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组织
1.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5.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
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6.会议议案以外的事项,请在指定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交流。
二、会议的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5.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 6月20日,09: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0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公司会议室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 集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会议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议案
四、推荐计票、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组织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登载于2022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已同时登载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很好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十四五”精彩开局的阶段性目标,以“1115”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完成各项经营任务。在保持“十三五”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公司发展取得新进步、新成就,发展韧性、创新活力、产业势能、品牌价值持续彰显,实现党建和经营双双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75.50亿元,同比增长19.50%;实现利润总额2.43亿元,同比增长1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亿元,同比增长16.13%,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82亿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控体系
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核心工作,规范运作,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3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题 |
1 | 2021-3-1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审议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 | 2021-3-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5.《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尹田回避表决) 6.《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13.《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14.《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公司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18.《公司关于<“压降层级.瘦身健体”专项工作方案>的议案》 19.《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2.《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议案》
23.《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1-4-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1-5-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2021-8-2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2021-9-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7 | 2021-10-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上述董事会决议内容均按照相关规则,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了登载披露。
(二)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在2021年内无变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
俞章法先生、张志勇先生、王华女士、王萌先生、林钢先生、李贻斌
先生、尹田先生,其中林钢先生、李贻斌先生、尹田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俞章法先生、张志勇先生、王萌先生,俞章法先生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王华女士、林钢先生、李贻斌先生,林钢先生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俞章法先生、李贻斌先生、尹田先生,李贻斌先生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萌先生、林钢先生、尹田先生,尹田先生任召集人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压降层级、瘦身健体”方案》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等方面勤勉尽责。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专业作用。
3.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调整、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对董事、监事、经理层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公司董办、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特长和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等14项议案;
2.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
3.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1,619,753.96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现金股利已于2021年8月5日派发完毕。
2.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情况。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与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该所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3.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该所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修订后《公司章程》。
5.内控制度修订情况。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6.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六)内控制定修订情况
内控制定修订情况。2021年董事会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进行了审议。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据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夯实内控基础,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管理PDCA循环。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自我评价工作,所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随2021年年度报告同期披露。
(八)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适应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报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2021年,公司编制、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54次。备案、上报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信息6次。公司董事会持续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和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九)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要求董事会办公室认真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接听、答复投资者电话,保证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的畅通。2021年,公司累计接听、答复投资者电话240余次。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公司运营情况、利润分配及未来三年公司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二是协同法批媒体、财经媒体对公司进行多维度透视报道,扩大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声誉。三是通过定期报告调整披露口径的产业板块划分,突出公司转型升级新业态、新成绩,打造向市场传递公司真实品牌价值窗口,实现与市场信息的准确、及时交互传导。
(十)参加证券监管业务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高端装备制造专项培训》、河南上市公司协会《新<证券法>时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及董监高履职要求》、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等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不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三、董事会2022年工作展望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
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坚持创新引领、深化改革开放,以全面协同的思维和细化务实的举措,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1.坚守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致力于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坚守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保持战略定力,不断推进和深化公司板块化经营,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和运营质量,以更加优异成绩回报全体股东。
2.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与监事会、管理层一起,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发展。
3.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将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扎实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4.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三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1/3/2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9.《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
议案》
11.《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12.《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 9.《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 | 2021/4/2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2021/5/2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4 | 2021/8/24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5 | 2021/10/2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上述监事会决议内容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二、监事会重点关注事项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持续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正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募集资金重大事项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中信投资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投资控股为本公司关联方,中信投资控股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六)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2021年3月,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地修订和完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完成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致力于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会全体成员业务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会计、金融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履职水平。
四、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1.遵循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督职能。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确立有效监督运行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发挥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进一步从严依法合规确立对公司决策、执行的有效监督运行机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2022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司监事会将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强化监督的及时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治理水平,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局。
3.主动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监证监会相关精神,提升监事会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四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说明,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3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需就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尹田
2022年6月
议案五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钢先生、李贻斌先生、尹田先生。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专业、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经费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平均津贴水平以及各位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向报告期内的各位独立董事支付2021年度津贴,额度为每年每人8万元人民币(含税)。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六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550,019,887.22 | 6,318,222,990.03 | 1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6,600,027.16 | 195,127,452.15 | 1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596,650.59 | 55,944,363.90 | -68.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950,759.52 | 605,181,881.91 | 12.6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40,737,937.18 | 7,304,796,977.73 | 3.23 |
总资产 | 20,377,939,747.80 | 20,196,218,330.46 | 0.9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2 | 0.045 | 1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2 | 0.045 | 15.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0 | 0.0131 | -69.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8 | 2.70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4 | 0.77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二、经营成果分析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001.99万元,同比增长19.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660.00万元,同比增长16.13%。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50,019,887.22 | 6,318,222,990.03 | 19.50 |
营业成本 | 5,969,043,933.54 | 4,793,759,118.04 | 24.52 |
销售费用 | 263,416,402.58 | 262,685,154.10 | 0.28 |
管理费用 | 524,460,451.82 | 427,181,017.06 | 22.77 |
财务费用 | 163,512,114.72 | 174,303,463.80 | -6.19 |
研发费用 | 516,931,468.72 | 426,119,308.17 | 21.31 |
净利润 | 222,607,831.54 | 200,179,424.25 | 11.20 |
三、 财务状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132,769,466.38 | 10.47 | 2,482,460,615.04 | 12.29 | -14.09 |
应收票据 | 166,431,660.62 | 0.82 | 128,983,734.87 | 0.64 | 29.03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2,853,549,998.33 | 14.00 | 2,510,122,018.67 | 12.43 | 13.68 |
应收款项融资 | 805,003,813.86 | 3.95 | 843,098,116.36 | 4.17 | -4.52 |
预付款项 | 258,333,597.19 | 1.27 | 332,165,727.43 | 1.64 | -22.23 |
存货 | 5,496,673,334.42 | 26.97 | 4,891,561,193.72 | 24.22 | 12.37 |
合同资产 | 447,747,786.69 | 2.20 | 525,357,548.40 | 2.60 | -14.77 |
长期股权投资 | 748,336,656.60 | 3.67 | 345,325,299.82 | 1.71 | 116.7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842,923.81 | 0.52 | 267,048,487.11 | 1.32 | -60.37 |
固定资产 | 4,019,376,627.40 | 19.72 | 3,853,168,292.65 | 19.08 | 4.31 |
在建工程 | 862,835,228.50 | 4.23 | 1,102,911,429.26 | 5.46 | -21.77 |
无形资产 | 966,966,535.81 | 4.75 | 1,016,697,566.26 | 5.03 | -4.89 |
商誉 | 639,141,352.55 | 3.14 | 658,487,366.88 | 3.44 | -2.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634,732.38 | 0.92 | 183,380,437.11 | 0.91 | 1.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486,341.76 | 0.59 | 25,886,195.18 | 0.13 | 365.4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37,793.97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18,172.14万元;流动资产1,226,261.22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35,794.00万元;非流动资产811,532.75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7,621.86万元。
其中变动30%以上的项目简要分析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74,833.67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40,301.14万元,主要是子公司股权稀释转为联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增加;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10,584.29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6,120.56万元,主要是出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收回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2,048.63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9,460.01万元,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增加。
(二)主要负债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短期借款 | 3,542,923,000.03 | 17.39 | 4,179,915,798.73 | 20.70 | -15.24 |
应付票据 | 1,988,427,288.60 | 9.76 | 2,137,717,421.66 | 10.58 | -6.98 |
应付账款 | 2,801,971,391.85 | 13.75 | 2,347,287,041.96 | 11.62 | 19.37 |
合同负债 | 1,453,445,589.69 | 7.13 | 1,215,975,419.04 | 6.02 | 19.53 |
应付职工薪酬 | 329,629,998.04 | 1.62 | 270,587,766.52 | 1.34 | 21.82 |
应交税费 | 75,558,657.60 | 0.37 | 99,128,202.95 | 0.49 | -23.78 |
其他应付款 | 162,316,710.78 | 0.80 | 158,158,554.18 | 0.78 | 2.6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9,327,999.34 | 1.71 | 413,823,271.04 | 2.05 | -15.59 |
长期借款 | 1,228,703,718.78 | 6.03 | 809,702,533.35 | 4.01 | 51.7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00,870,000.00 | 0.99 | 203,140,000.00 | 1.01 | -1.12 |
递延收益 | 431,452,809.97 | 2.12 | 477,499,592.92 | 2.36 | -9.6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263,998.10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7,997.11万元。
其中变动30%以上的项目简要分析如下:
期末总体银行借款为509,273.62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27,191.66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余额为122,870.37万元,与年初相
比增加41,970.37万元,主要是贷款结构调整,长期借款增加。
(三)股东权益情况
公司股本433,941.93万元,无变动;资本公积210,144.05万元,比年初增加12,245.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1,407.31万元,比年初减少5,148.93万元,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减少4,608.88万元;盈余公积86,052.49万元,比年初增加2,917.03万元;未分配利润35,342.63万元,比年初增加13,581.00万元,主要是当期归母净利润增加22,660.00万元,现金分红减少6,161.98万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950,759.52 | 605,181,881.91 | 12.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52,409.07 | -279,261,627.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4,596,468.26 | -1,658,072,986.94 | 不适用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195.08万元,同比增加7,676.89万元,主要是公司加大收款考核力度,同时采取各种降本增效措施,经营活动现金流好于同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65.24万元,同比净支出减少6,560.92万元,主要是出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收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59.65万元,同比净支出
减少115,347.65万元,主要是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好转,持续压降银行借款规模。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七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6,600,027.1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5,415,500.15元。据此,公司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41,550.02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3,541,550.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后,2021年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08,332,400.11元。
二、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按照2021年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66.09%派发现金股利,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71,600,418.33元(含税)。当年剩余可供分配利润36,731,981.78元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
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八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司跨越百亿营收门槛的决胜之年,全面抓好2022年工作至关重要。纵观国内外形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中信集团年度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重大高端装备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对中信重工而言,我们有国家向实体经济、制造业倾斜的政策利好,有集团打造先进智造板块的大力支持,更有我们自身“十三五”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为确保公司顺利实现2022年度经营工作目标,公司在认真分析、总结2021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国际、国内发展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编制了《中信重工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中信重工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八附件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度)
(一)经营环境预测及展望
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全球疫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各国经济恢复势头均有所放缓,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从政策层面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强调“十四五”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推进智能制造,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等载体,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中信重工“十四五”期间要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卡脖子”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成为中国先进制造业的排头兵;要持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积极拓展智能制造业务,打造一批高尖特新的隐形冠军;重型装备制造方面,立足大国制造基础的定位,把握行业转型升级与整合机遇,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深耕特种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高技术领域布局,持续强化在重型机械等领域的领先优势;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公司战略体系与发展目标
1.战略体系
使 命:践行国家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
愿 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战略定位:坚守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致力发展重大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技术三大领域。战略任务:不断强化国之重器的地位;不断强化“硬科技”实力;持续深化对外合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商业模式:核心制造+综合服务。发展模式:坚持轻资产轻结构发展模式,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产业生态:“离散型制造+连续化生产”“制造业+服务业”并存格局。管控模式:战略管控+板块化经营。
2. 2022年度主要预算目标
(1)持续保持刚性原则,公司各板块要坚定实施传统产业与新产业“双轮驱动”,推动存量业务、增量业务齐头并进,着力突破海上风电、JG、机器人、智慧矿山、服务业、核电、掘进装备等增量业务,为公司力争百亿营收做好支撑,为公司转型发展打好基础;
(2)公司上下要扎实推进降本增效,把降本增效切实体现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营业收入能耗、压降非生产性支出、压降两金、通过连续化生产降低制造成本等方面,反映到企业经营效益上,激活发展活力,提高发展效能,实现经济效益增长保持稳中求进,营业收入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步增长;
(3)以战略合作、大客户合作为抓手,深入开拓“大客户、大订单、大市场”,强力推动公司市场规模大突破,明确2022年120亿元生效订货的目标;
(4)围绕重型装备产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一方面投资巩固重型装备主业,另一方面将新增投资重点放在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高技术产业、新能源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团支持重点以及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全年投资预算5.2亿元;
(5)建一流创新制度,持续完善“45154”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营造浓厚创新氛围,支撑公司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注重技术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与附加值。
(三)2022年度重点经营预算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围绕实现年度全面预算目标,坚持把以创新引领发展作为主战略,坚定抓好市场开发、降本增效两项重点,用好深化改革、科技创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大举措,持续推进“五大工程”,全面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在确保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上迈出新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总体部署
(1)聚焦突破“卡脖子”技术,在践行国家战略上有新作为坚定不移推进突破“卡脖子”工程,确保大型立式搅拌磨、大直径施工竖井钻机、特种机器人、液压重载机械臂等“卡脖子”技术产品取得突破,确保专项任务、国家重大工程的项目研制与产业化。
聚焦突破“卡脖子”技术,要强化责任担当,胸怀“国之大者”,增强科技创新的使命感、荣誉感。加强资源配置,对23项突破“卡脖子”课题实施专项计划,盯紧抓实确保项目进度。加大考核激励,对科研意义重大、产业化效果突出的项目予以重奖。持续完善机制,形成一套支撑突破“卡脖子”工程的常态化制度体系。
(2)聚焦创新引领发展,在技术创新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坚定不移强化创新驱动,在全面推动各类重点科研开发计划的同时,强化科技研发支持市场订货。建一流创新制度,持续完善“45154”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营造浓厚创新氛围,支撑公司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重点推进智能矿山装备国家创新中心省级认定;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认定;继续创建多个省部级创新平台。加强五层次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技术创新评价体系。
聚焦创新引领发展,围绕打造系统创新能力,建一流创新平台,发挥现有9个国家级、18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的支撑带动作用,做好河南省特种机器人产业研究院、铸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开诚智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工作。出一流创新课题,围绕突破“卡脖子”技术项目、市场需求和产业化项目、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通过
整合资源,加大开放创新、融合创新力度,系统提升创新课题的质量、分量。聚一流创新人才,持续加强“五层次”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院士顾问高端智力作用,注重技术人才梯队的输出交流,关心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历练。建一流创新制度,持续完善“45154”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落实军令状、揭榜挂帅包干制,建立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分类投入、分类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支撑公司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
(3)聚焦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在市场开发上打开新局面2022年围绕年度全面预算目标实现,公司要以协同为抓手,秉承‘战略引领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价值提升发展’的思路,统筹一体推进传统动能的转型升级、新动能的培育发展,着力突破海上风电、特种材料、机器人、制造服务业等增量业务,为公司力争百亿营收做好支撑。
--矿山及重型装备板块继续扛起稳增长大旗,持续打造矿山装备制造核心主业,发挥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板块坚持“双轮驱动”,围绕应急救援、特种作业领域,不断开发新产品、推动产业化;要把握智能化、互联化趋势,尽快建成数字煤矿示范线、数字矿山示范线、智慧石化和智慧国网示范工程。
--新能源装备板块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拓展风电业务,谋求更大增长。同时,继续拓展高转速高效汽轮机发电机组,以及高倍率、宽温域、高安全性的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等新能源装备。
--特种材料板块持续抓好专项任务,在稳定传统铸锻件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汽车模具钢等新产品产业化。通过培育高技术产业,为公司践行国家战略、解决“卡脖子”项目提供重要支撑,实现践行国家战略与企业效益相统一。
(4)聚焦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产业经营上取得新进展
围绕打造“离散型+连续化”“制造业+服务业”并存产业格局,明确连续化产业、产品、零件的市场开发和生产组织目标。
聚焦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做强核心制造,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升级管理、打造品牌,将核心主机装备、高端大型铸锻件做到极致。实现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坚持大客户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努力培养和突破一批忠实的大客户和长期客户,实现公司在风电、核电、水电、掘进、耐磨、骨料、备件服务、固液分离、精密制造、智慧矿山、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的突破。要着眼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前瞻推进智慧煤矿、智慧矿山、新能源汽车模具钢、压铸机、储能业务等产业,力争在先进装备制造的关键领域抢占先机。
(5)聚焦打造数字产业,在智能化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
坚定不移推进智能化提升工程,落实“6321”数字化行动方案,打造“数字重工”。在场景应用方面,突破1—2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聚焦打造数字产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改造,以产品、制造、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加快智能转型。持续深化三维数字化设计与
工艺、离散型数字化制造与生产管理、热加工数字化工艺与制造、数字化精益管理、企业大数据、信息安全等6大数字化体系应用,推进数字化加工与制造、业财一体化、数据治理等3大重点专项,搭建5G+高端耐磨件制造质量控制、5G+生产设备健康管理与精益加工两个5G工业应用示范,确保1个以上国家级荣誉。实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充分发挥矿山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势和全球矿业装备领先地位优势,加快建设数字矿山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全球最大水泥装备制造商和工艺技术优势,加快推进智慧水泥工厂建设,通过一批智慧矿山、智慧水泥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公司数字产业发展。
(6)聚焦成为产业链链长,在生产力布局上取得重大突破深入推进生产力布局工程,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快生产组织体系重构。围绕“只做核心的、只做擅长的、只做盈利的”,按照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市场化原则,强化“核心制造+协同制造”“定制化+批量化”模式,打造以中信重工为核心的合作共赢生态圈,实现全流程管理、全过程控制、全平台数字化,使公司成为产业链链长,打破重机行业靠投资拉动规模增长的怪圈,成为重机行业轻资产轻结构增长模式的示范。聚焦成为产业链链长,贯彻“核心制造+综合服务”商业模式,强化“核心制造”,科学合理调配资源,推动专业化生产、批量化制造、连续化作业,将核心工序、核心部件、核心产品干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着眼于固链强链补链,强化“协同制造”,强力打造合作共赢的供应链体系,在供应商选择上下功夫,在协同制造体系建
设上下功夫,按照公司质量标准输出管理、输出质量控制、输出工艺过程控制,不断提高产业链效率,将公司打造成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链长”。
(7)聚焦打造核心团队,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全面推动人才队伍梯队建设规划落地,推行二级单位经理层人员竞聘试点工作。加大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力度。加大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全球营销服务人才队伍、金蓝领工人队伍及高素质总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质量监理队伍建设,加强包括青年工匠、青年技术人才、卓越工程师等“青”字头人才培育,完善青年技术骨干人才的交流及培养选拔机制,打造核心团队。
聚焦打造核心团队,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结合公司“十四五”人力资源专项规划,明确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量化指标,强化人力资源量化考核。2022年人员招聘计划完成率、到岗率达到90%。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子公司竞聘上岗经理层配套办法、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新型学徒制管理办法、岗位规范、考核激励等制度办法,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启动实施青年工匠培养计划。加强机制改革,落实超利提成机制,加大核心骨干人才的激励力度,优化二级单位考核与分配,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形成公平公正公开富有激励性的激励考核体系。
(8)聚焦激发企业活力,在深化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压降层级、超利提成、职
业经理人、子公司混改等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试点示范。建立负面清单,优化子公司一司一策管控、赋能、激励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科技创新领域课题揭榜制、研发经费包干制举措,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全面优化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并落实风险事项、管理事故问责机制,做到正向激励为主,问责与约束机制兜底。深化业务协同机制改革,加强协同量化考核,强化板块间协同联动;通过市场、资源、客户等协同,赋能参股、控股子公司发展;通过集团协同,充分发挥集团综合优势推动业务发展。
(9)聚焦核心职能建设,在精细化管理上上一个大台阶管理是企业永恒的课题。2022年进一步提高全面预算的精细化水平,强化“刚性利润、柔性成本”的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建立预算偏差预警及纠偏机制。持续优化完善考核机制,按照差异化、精细化、合理化、简化原则,量化对各板块、事业部考核评价细则,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梳理并优化总部职能部门核心职能,确保控股子公司管理到位,为各事业部进一步松绑,把微观事务归还给事业部,让听得见炮火的人做决策,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打造“小总部、强总部”。要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坚持底线思维,按照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原则,推进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业务开展到哪里,风险管理就跟进到哪里,打一场存量风险项目清零的歼灭战。坚决落实集团部署,进一步强化开源节流、压降应收账款、压降在制品库存、压降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控制并有效降低人事费用率,制定刚性措施严格考核落实,提升企业经营效率与效益。
为做好2022年经营工作,着重抓好“市场开发、降本增效”两项重点工作。以“市场开发、降本增效”为主题,全面启动2022年群策群力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发挥两个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作用,统筹研究指导工作推进,协同巡察办强化督查督办,推动两项重点工作见效果;推动完善并优化市场开发、降本增效机制建设,激励鞭策取得更大成效。各板块、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以市场开发、降本增效的扎实推进,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迈新步伐、再创新成绩。
议案九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22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年 预计金额 | 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及其子公司 | 销售设备 | 25,000.00 | 19,847.01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总包 合同能源管理销售设备 | 40,000.00 | 33.70 |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 4,000.00 | 159.12 | |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提供劳务 | 3,000.00 | 2,039.00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提供劳务 | 20,000.00 | 3,570.86 | |
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10.00 | - | |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房屋租赁 | 800.00 | 38.03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租赁费 销售商品 | 300.00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0.00 | 5.00 |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备件 | 50.00 | -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 销售设备 提供劳务 | 10,000.00 | 159.00 | ||||||
小计 | 103,310.00 | 25,851.72 |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钢材 | 100,000.00 | 33,202.15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物资 | 10,000.00 | 9,802.05 | ||||||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0,000.00 | 182.75 | ||||||
秦皇岛信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3,000.00 | 2,520.00 |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0.00 | 14.40 | ||||||
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云资源使用费 系统实施费用 | 100.00 | 0.54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购买软件 平台开发 | 100.00 | 42.63 | ||||||
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寓服务 | 50.00 | 35.00 | ||||||
陕西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600.00 | 244.32 |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10,000.00 | 970.00 | ||||||
小计 | 133,870.00 | 47,013.84 | |||||||
合计 | 237,180.00 | 72,865.56 | |||||||
理 财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信托产品(余额) | 100,000.00 | 2021年无新增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200,000.00 | 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50,000.00 | 0 | ||||||
与关联方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 |||||||||
存款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 20,819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300,000万元 | 227,283 | ||||||
贷款等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期末已使用额度135,400万元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期末已使用额度210,933.42万元 |
说明1: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司产品的特点,无法准确预估合同金额;二是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跨年度;三是部分总包项目签署前的谈判技术沟通等准备工作周期较长。
说明2:自2021年10月1日起,中信云平台的运营主体由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云网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改由中信云网有限公司执行。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2年 预计金额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品备件等 | 25,000.00 |
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备品备件等 | 1,500.00 |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总包、 合同能源管理、 销售设备、备件等 | 8,000.00 |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 1,000.00 | |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维保服务 | 3,000.00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提供劳务 | 30,000.00 | |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房屋租赁 | 500.00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租赁费、 销售商品 | 1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0.00 |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等 | 50.00 | |
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8,000.00 |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 销售设备、 提供劳务 | 10,000.00 | |
小计 | 87,200.00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钢材 | 100,000.00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物资 | 4,500.00 | |||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500.00 |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0.00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购买软件、网络开发服务、云资源使用费 | 300.00 | |||
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寓服务 | 50.00 | |||
陕西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300.00 | |||
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购买、租赁资产 | 9,000.00 | |||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0.00 |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 采购设备、 接受劳务 | 10,000.00 | |||
小计 | 124,690.00 | ||||
合计 | 211,890.00 | ||||
理 财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信托产品(余额) | 1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50,000.00 | |||
与关联方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 |||||
存款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 ||
贷款等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说明1:公司2022年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为150,000万元,包括在非关联方购买的委托理财及在关联方购买的委托理财,在关联方购买的委托理财中,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含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购买的委托理财及2022年到期续作的额度,且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说明2:公司2022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的授权及有效期
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的委托理财、存款、综合授信(含贷款、票据、保函等相关金融服务)业务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主要负责管理建设和运营中澳铁矿项目,该项目包括采矿、选矿及港口运营。
2.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晨,住所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A807/808/809房间,主要经营范围为矿山专用设备及其备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4,714.34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钱刚,住所地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改制、压延加工、钢铁材料检测;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制造;港口码头经营和建设;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煤气工业
气体制造和供应(限在厂区内制造和供应);生产、加工、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铁矿石和相应的工业辅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限在厂区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从事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器件、构件的研发与新材料开发有关的工艺设计、规划;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材料的销售和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注册资本740,477.45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普公,住所地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贵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及延伸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冶金、工程技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研发及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境内外自营期货业务;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物流及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承包境内外招标工程;地质勘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服务);水的生产及供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仓储(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硫酸、氧气、氮气、氩气除外);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以上项
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明宏,住所地为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中路24号1幢。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氯化锂、钾资源产品、硼资源产品、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287.877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俊国,住所地为侯马开发区浍滨街纺织东巷85号,经营范围为特种车辆、汽车、汽车底盘、挂车、汽车总成、柴油机、汽油机、电动车、铁路货车、飞机零部件、电机、电器、仪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专用设备、铸锻件、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无机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碳素制品、建筑材料的制造、加工和自销;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丙级);租赁;与主营项目有关的科研、设计、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俊安;住所地为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经营范围为物资销售、房屋租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屋销售。
8.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76,161.759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传海,住所地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冶炼,锰、铬产品冶炼,化工产品加工,本公司的磁选铁渣、电炉冶炼渣、灰渣、化工尾渣、化工废液的再生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金属及化工产品的检验分析;(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生产)普通货运;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耐火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窑炉、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除特种设备);劳务派遣;金属结构加工;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中信云网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凡,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7层1701室,主要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8,46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伟,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19层(西塔)。经营范围为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全国);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研究开发远程电子教育软件;销售自行研发软件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2年8月17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凡,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7层1706室,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127,6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子民,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鹤新,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经营范围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栋梁,住所地为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3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5.秦皇岛信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汉琦,住所地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185号办公楼506室,经营范围为节能设备、燃气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力销售;热力供暖设备工程设计与施工;集中供热服务;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建筑楼宇智能供电系统、制冷系统和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工业及市政水处理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境工程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水处理药剂销售;通信设备安装;通信器材及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土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铝制品的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8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宋军,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26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出租客房;娱乐设施、零售商品部、酒店管理业务、经营餐厅;机动车停放业务;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美体美容美发、洗涤服务;健身房经营;会
议、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营业性演出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专控除外);物业管理;培训(系统内员工);文化旅游项目策划、设计、开发、推广;酒店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陕西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冬梅,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26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8.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娜,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9层901室,主要经营范围为资产受托管理、企业管理;
企业资产界定与重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及顾问;投资管理及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9.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为20,531,147.635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鹤新,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十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信财务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等,服务有效期为三年。中信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635Q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注册资本:475,134.7525万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主营业务: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204,000.00 | 42.94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124,603.07 | 26.22 |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 | 12.63 |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 | 3.79 |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3,706.34 | 2.88 |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460.31 | 2.62 |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214.28 | 2.36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6,230.15 | 1.31 |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230.15 | 1.31 |
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6,230.15 | 1.31 |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6,230.15 | 1.31 |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6,230.15 | 1.31 |
合计 | 475,134.75 | 100.00 |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中信财务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679.64亿元、资产净额82.20亿元、营业收入12.5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1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8.05亿元。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
中信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经查询,中信财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甲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一)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甲方在乙方的存款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2.甲方在乙方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
额予以兑付。
(二)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保函、即期结售汇、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结算费用优惠。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四)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五)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
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综合授信服务
本协议期间,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甲方及其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中信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信财务为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等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营及长远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十一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8日。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8日。
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十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8日。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8日。
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
议案十三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董事: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4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松林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是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降低约30%。下降原因为本次审计
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统筹考虑公司的所处行业以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普华永道中天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