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
2. 股东年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600 | 青岛啤酒 | 2022/6/20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
2. 提案程序说明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2年5月27日公告了股东年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32.50%股份的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啤酒集团有
限公司(“青啤集团”),在2022年6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选举宋学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5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年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8日 13点30分召开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年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年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 √ |
4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 √ |
5 | 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 √ |
6 | 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 √ |
7 | 关于选举宋学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6项议案请见本公司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第7-8项议案请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啤集团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注2)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A股账户名称: | 委托人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 ||
委托人 A 股股东账号或一码通账号: | 受托人姓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联系电话: | 受托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 |||
4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 |||
5 | 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 |||
6 | 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 |||
7 | 关于选举宋学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备注:
1. 请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2.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
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之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3. 就大会审议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或“反对”框内划“√”,作出
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年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年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票数处理,不计入表决结果。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
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 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
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