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子公司东方蓝天钦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钦金科技)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认为: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为钦金科技引入投资者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有效整合资源、降低投资风险。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对钦金科技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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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被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该事项,并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规定。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东方蓝天钦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年
月兮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