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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522 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2年5月30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函”)。我部在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作出说明:

1. 回函显示,你公司对深圳市昌喻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昌喻投资”)的出资时间为2021年9月,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投资”)对昌喻投资的出资时间为2021年11月,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红樟”)对昌喻投资的出资时间为2021年9月-10月;水天投资实缴出资15,000万元,占其认缴出资的比例为33.33%;中科红樟实缴出资金额为0.55万元,占其认缴出资的比例为0.55%。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各合伙人的具体实缴出资日期及其金额,并说明你公司在昌喻投资成立的次日便一次性向其全额实缴出资5亿元,但其余两名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至今仍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2. 回函显示,2021年9月28日,昌喻投资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同日,你公司召开经营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委派投决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委派董事长闫春雨、总经

理孙静担任昌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昌喻投资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同意昌喻投资以9亿元收购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赞普”)持有的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宝科技”)15%股权。中科红樟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钱宝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回函日,昌喻投资向亿赞普支付6.5亿元股权收购款,剩余

2.5亿元款项尚未支付。

(1)请你公司结合收购标的基本情况、交易规模、定价依据以及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所需时间等,说明你公司在前次回函中所披露的筹划、决策过程是否真实、准确。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昌喻投资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具体日期及金额、股权收购协议是否约定保障标的股权顺利交割的相关安排,并结合可比案例,说明昌喻投资预付股权收购款的相关做法是否符合市场惯例。

3. 回函显示,钱宝科技按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亿元,并称该估值反映了钱宝科技支付业务牌照和客户的价值,以及钱宝科技子公司深圳市鲲鹏快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快付”)拥有的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市场价值。公开信息显示,钱宝科技持有鲲鹏快付40%股权,鲲鹏快付于2020年11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钱宝科技和鲲鹏快付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以及近两年的人员及资产构成情况、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收益法评估的重要假设及其理由、主要参数(如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并结合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估值情况等补充说明估值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假设及参数与钱宝科技、鲲鹏快付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回函显示,公司主要产品无线POS终端占报告期总收入的比例为42.52%,平均销售单价同比提升23.27%,毛利率同比提升7.21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按产品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无线POS终端的产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主要销售客户等,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各类无线POS终端的售价、销量、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回函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3,067.76万元,主要存放在公司的银行账户。

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分别披露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5月末的银行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名称、账户性质、存储方式、存储地、账户余额、是否存在受限情形,并说明账户余额变动较大(如有)的原因,是否存在存储地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或理财产品等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融资行为(如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质押担保,以及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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