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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公告编号:2022-039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5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公告编号:2022-039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950,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具体为:不超过13,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规模的15%(即不超过1,950,000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8.6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投资实际需求资金时,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或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迫切性,在上述项目中决定优先实施的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智能仪表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建设、气体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方面。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拟定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拟定了由公司及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及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时的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定就发行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拟定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专项账户管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3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牌和承销相关的各项费用,完成其他为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必需的其他手续和工作;

(6)聘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专项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快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拟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公司章程》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快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拟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息披露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2-039(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承诺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3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配合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相关规定,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同时原《总经理工作细则》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同时,董事会选举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选举委员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启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复生、李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2年财务数据,2020年度和 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420.90万元、2,281.6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18.44%和13.6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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