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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本议案。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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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爱国 高素梅 赵曙明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