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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公告编号:2022-054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2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自动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可转让股份剩余额度内的股份进行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定。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证券登记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第四章 处罚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所获收益收归公司所有,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措施;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免除其职务并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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