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万红先生、董国平先生、李虎钢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齐二石先生、杨丽芳女士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大股东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4、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签字:
张贞齐 樊培银 赵息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