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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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6月9日,该授权日符合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6月9日,并以17.87元/份的授予价格向6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14.2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