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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0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2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同兴达”)、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授信担保额度(亿)履约担保额度(亿)
深圳同兴达赣州电子309
南昌精密144
南昌显示31
香港同兴达33
展宏新材20.5
昆山同兴达55
印度同兴达02
小计5724.5
合计81.5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2-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天马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天马微电子”)签署了《担保函》,为子公司印度同兴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履约担保。公司与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盛波光电”)签订了《担保函》,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履约担保。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恒丰银行”)签署了《最高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简称“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董事会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同兴达印度同兴达99.99%106.23%020,0007.03%
同兴达展宏新材51%86.65%7,484.502,000 (履约)2.46%
5,000 (授信)
同兴达赣州电子100%62.04%120,987.5915,0005.27%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03-22

董事:胡明翊、梁甫华、ASHISH KUMAR YADAV

地址:FIRST FLOOR, BLOCK-A, PLOT NO.02, SHED No.-03, SECTOR-08, IMTBAWAL Rewari HR 123501 IN

注册资本:80,000万卢比

经营范围:在印度及其他国家进行生产制造、交易、服务、销售、加工、研究、设计、改善、制造、装配、安装、维护、修理、购买、进口、出口、运输、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交换代理和经营手机、触摸屏显示模块、摄像模块。

股权结构:印度同兴达系香港同兴达控股子公司,香港同兴达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持有香港同兴达100%的股权。

2、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3、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168号

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信用等级情况:赣州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持股比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印度同兴达99.99%34,531.2936,183.89-1,652.6081,274.49-2,655.23-2,591.93
展宏新材51%26,449.8023,622.562,827.2443,851.081,550.571,410.68
赣州电子100%553,697.30358,385.94195,311.37954,560.5525,214.7122,632.10

被担保人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持股比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印度同兴达99.99%33,058.2035,118.22-2,060.0216,750.32-349.79-358.35
展宏新材51%21,525.5318,650.892,874.647,874.6256.9547.4
赣州电子100%536,599.60332,897.70203,701.89167,112.849,871.188,390.5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额度(万元)担保期限担保/反担保内容
印度同兴达同兴达香港天马微电子¥20,000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应当支付的货款、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切费用以及香港天马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担保费、手续费、律师费、咨询费等(简称“被担保债务”)
展宏新材同兴达盛波光电¥2,000基于《商务合作协议》及协议范围内采购订单约定的货款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担保范围:基于《商务合作协议》及协议范围内采购订单的应付货款本金及由此产生利息、罚息、违约金、担保费、手续费、咨询费、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展宏新材同兴达兴业银行赣州分行¥5,000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赣州电子同兴达恒丰银行¥15,000为该笔借款/垫款(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等业务)对应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债权方均只要求上市公司同兴达提供担保,因此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1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6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95,941.1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0.84%。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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