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为结合公司自身产业背景优势,充分发挥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导向作用,更好围绕公司以传感器为核心的物联网产业生态圈开展战略布局,同意公司与任红军、肖锋、巩超、郭义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威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并签署《股东合作协议书》。作为北京威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因董事任红军属于该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为充分利用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实施地点由“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梧桐街40号”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南、石楠路西(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南地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