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问询函问题: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567.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947.13万元。其中,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中“账龄组合”项期末余额为6,363.33万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中有三笔显示为工程项目借款,均未披露账龄。请你公司:
(3)说明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其他“工程项目借款”属性的各类应收款项,若是,请说明开展
此类工程项目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补充说明此类工程项目借款的历史回款情况,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及后续收款安排,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工程项目借款”属性的各类应收款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霍尔果斯金亿综合体工程 工程项目借款 45.87北京奥体南区四号地项目 工程项目借款 39.66
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室内精装修工程 工程项目借款 29.64华熙LIVE.重庆鱼洞(巴南区体育中心综合整
治)项目
工程项目借款 29.07
利山大厦二期(公寓式酒店)12-18层精装修工
程
工程项目借款 25.94大东湖.亚朵酒店装修工程 工程项目借款 25.01房山区长阳镇02街区02-2-02/06地块项目 工程项目借款 24.00
其他零星项目工程借款 工程项目借款 97.98
合计 317.17工程项目借款属于工程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业务,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的正常及时开展,项目现场需要备有一定的活动资金,用于各类支出。这类借款属于滚动性支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公司成本部和财务部会定期关注工程项目借款的使用情况,监督项目经理及时报销已经支出的费用。除了定期监督使用和报销情况,公司还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督促项目人员及时报销已经支出的费用,并且上报和归还剩余资金,如果不能及时清理借款,相关借款将从借款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工程项目借款均为项目现场人员借用的备用金,专门用于项目的正常开展,与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以上回复说明并结合前期在收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后,对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与公司财务及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并现场核查,逐笔查阅相关款项的借出和使用情况,经核查,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其他“工程项目借款”属性的各类应收款金额总额为317.17万元,均为项目现场人员借用的备用金,专门用于项目的正常开展,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道富
乔琦
于宁
陈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