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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0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6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分配方案规定,鉴于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以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库存股由35,034,107股减少至11,315,107股,公司总股本由1,185,813,147股减少至1,185,371,07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5,371,070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1,315,107股后的1,174,055,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1,119.2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库存股)*10股=23,481,119.26元/ 1,185,371,070股*10股=0.198090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19809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90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85,813,14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5,034,107股后的股本总额1,150,779,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015,58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2-046)、《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库存股由35,034,107股减少至11,315,107股,公司总股本由1,185,813,147股减少至1,185,371,0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5,371,070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1,315,107股后的1,174,055,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1,119.2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315,107股后的1,174,055,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1,315,107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系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1,315,107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5,371,070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1,315,107股后的1,174,055,963股为基数实施。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库存股)*10股=23,481,119.26元/ 1,185,371,070股*10股=0.198090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19809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90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90元/股。

2、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07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东侧

咨询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咨询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真电话:010-827766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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