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陈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70,0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详见公司2022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近日收到陈进先生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6月8日陈进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陈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截止公告日,陈进先生尚未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送转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上述陈进先生减持尚未进行,因此,其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陈进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有股份总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
陈进 | 董事 | 2,280,150 | 1.80% | 570,038 | 1,710,112 |
二、其他说明
1、陈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进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陈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进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