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8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7.3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2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田少平先生、王华先生、李智钦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