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确认本次预留的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并确认以2022年6月8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54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0元/股。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