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 1月 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2】24号)《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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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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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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