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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关于收到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刚控股”)于近日收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182,722,934.31元人民币,业绩承诺方累计完成业绩补偿总金额的98.9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胜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环保”)52%的股权事项,并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该事项经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众德环保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20069-3号)、(天职业字[2021]22278-3号)确认;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4123号)确认;众德环保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19,331.62万元,未完成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5,000万元的业绩承诺,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259,647,361.12元。

根据协议约定,众德环保业绩补偿于三年期满一次性结算,如众德环保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三年净利润承诺数的,则业绩承诺方将在2021年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公式以现金形式给予达刚控股及时、充分、有效地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方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永兴众成资产管理部(有限合伙)、永兴乐创技术服务部(有限合伙)、杨平、永兴星泉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长沙星泉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兴太圆技术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已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签署协议时各自所持有众德环保出资额占业绩承诺方全体出资额总和的比例承担并全额履行了现金补偿义务。目前,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共计182,722,934.31元,加上公司已扣减的应向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对价款74,273,860.00元,业绩承诺方累计完成业绩补偿256,996,794.31元,占业绩补偿总金额的98.98%;业绩承诺方之一陈黄豪先生按其持有众德环保出资额占业绩承诺方全体出资额总和的比例应承担的业绩补偿款2,650,566.81元暂未支付。近期,公司与陈黄豪先生就业绩补偿款的支付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其本人也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不排除通过股权及资产抵偿等多种方式来支付该部分业绩补偿款。上述已履行完业绩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及众德环保原共同实际控制人(曹文兵、王常芳、曹若水)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对陈黄豪先生业绩补偿款的支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后续,公司将持续督促剩余补偿款的支付进程,不排除采取合规、有效的措施督促承诺方全额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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