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审核意见(授予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4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授予日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5月23日不存在下列任一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7名激励对象授予1,3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8元/股。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