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97.2241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476.3913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额为19,597.2241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额为25,476.3913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