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JIN JIANG INTERNATIONAL HOTELS CO., LTD.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The 2021 Shareholders’ Annual General Meeting
会议材料
Meeting Files
2022年6月16日
目 录
一、 大会须知······························································1
二、 会议议程····························································3
三、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4
四、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17
五、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
六、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1
七、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5
八、 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26
九、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7
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
交易的议案························································28
十一、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34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5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的议案························································36
十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的议案···························································40
十五、 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4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基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在会议召开地点设置会议现场,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以通讯方式召开。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可选择视频方式参会。通过线上参会的股东须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
如选择视频方式参会,须在2022年6月14日9:00-16:00完成登记,登记方式如下:
1、个人股东
扫描二维码完成参会登记。参会股东身份经审核通过后,页面将展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
2、其他股东
通过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JJIR@jinjianghotels.com)进行参会登记,公司将向成功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腾讯会议的会议号。
获得视频会议的会议号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PC端或移动端观看。上述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如需投票,请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视频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2022年6月16日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2年6月16日 下午13:30议程:
一、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十三、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材 料 一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一、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变革整合,强化创新引领,做强做优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努力实现运营中主要风险的提前预警和动态防控,积极应对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立足全球战略高度,在进一步优化整合的基础上,中国区积极推动赋能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赋能,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于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33,9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56%。实现营业利润57,7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54,783万元。
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826,31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4.92%;负债总额3,092,655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61,16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0.70%。资产负债率64.08%,比上年末减少0.45个百分点。
于2021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206,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4.42%。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逐步改善和恢复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等所致。总资产比上年末增长,主要是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执行新租赁准则等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上年末增长,主要是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逐步改善和恢复所致。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1年度,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08,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4%;实现营业利润63,4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92%;实现归属于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2.49%,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等所致。
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880,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6%;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228,9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63%。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9.35%,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0.65%。
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81,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1%;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354,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1%。
于2021年度,新开业酒店1,763家,开业退出酒店239家,开业转筹建酒店317家,净增开业酒店1,207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13家,加盟酒店增加1,220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0,613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019,377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情况:
开业酒店家数 | 开业客房间数 | |||
酒店家数 | 占比(%) | 客房间数 | 占比(%) | |
中端酒店 | 5,517 | 51.98 | 615,114 | 60.34 |
经济型酒店 | 5,096 | 48.02 | 404,263 | 39.66 |
全部酒店 | 10,613 | 100.00 | 1,019,377 | 100.00 |
其中:直营店 | 921 | 8.68 | 101,990 | 10.01 |
加盟店 | 9,692 | 91.32 | 917,387 | 89.9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5,373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484,588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5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61个国家或地区。
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1)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2021年1至2月份,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的经营受国内局部散发的疫情、就地过年等防控政策的小幅影响,恢复速度放缓。3月份开始,随着境内疫情防控实现常态化发展,生活生产秩序逐步回归正轨,休闲游及商务差旅消费需求明显释放,境内酒店市场信心逐步恢复,RevPAR逐步提升,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4月份及5月份整体平均RevPAR均已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而5月下旬至6月期间,境内部分地区酒店经营因局部地区疫情发生而受到一定的影响,6月份整体平均RevPAR下降至2019年同期的91.81%,7月份暑期整体平均RevPAR回升至2019年同期的98.25%。但自7月底以来,在各地多次散发疫情的形势下,休闲游及商务差旅消费需求均受到限制,其中8月份和11月份受疫情
影响较大,而当疫情相对好转时,随着需求迅速释放,RevPAR快速回暖,全年RevPAR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7.45%,较2020年度增长15.33%。于2021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80,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3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346万元。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80,0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4%;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306,2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5%。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省(或 直辖市、 自治区) | 分布 城市数 | 中国大陆境内开业酒店 | 中国大陆境内签约酒店 | ||||||
直营酒店 | 加盟酒店 | 直营酒店 | 加盟酒店 |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
北京 | 1 | 30 | 4,050 | 394 | 34,988 | 32 | 4,230 | 561 | 51,622 |
天津 | 1 | 10 | 1,388 | 189 | 17,248 | 10 | 1,388 | 304 | 27,793 |
河北 | 11 | 5 | 659 | 433 | 33,089 | 5 | 659 | 702 | 56,629 |
山西 | 11 | 21 | 2,670 | 177 | 13,782 | 21 | 2,670 | 282 | 22,963 |
内蒙古 | 12 | 1 | 123 | 119 | 11,138 | 1 | 123 | 185 | 17,315 |
辽宁 | 14 | 25 | 3,278 | 174 | 15,437 | 25 | 3,278 | 268 | 24,305 |
吉林 | 9 | 11 | 1,444 | 79 | 7,776 | 11 | 1,444 | 134 | 12,911 |
黑龙江 | 12 | 8 | 813 | 102 | 8,956 | 8 | 813 | 145 | 13,084 |
上海 | 1 | 59 | 8,438 | 227 | 27,077 | 64 | 9,045 | 288 | 33,385 |
江苏 | 13 | 52 | 6,122 | 684 | 64,717 | 54 | 6,330 | 964 | 90,067 |
浙江 | 11 | 28 | 3,925 | 264 | 29,061 | 28 | 3,925 | 373 | 40,443 |
安徽 | 16 | 10 | 1,221 | 282 | 26,305 | 10 | 1,221 | 430 | 40,032 |
福建 | 9 | 14 | 1,665 | 134 | 13,702 | 15 | 1,780 | 216 | 22,444 |
江西 | 11 | 20 | 2,259 | 351 | 33,867 | 21 | 2,360 | 546 | 53,406 |
山东 | 17 | 13 | 1,551 | 636 | 53,897 | 13 | 1,551 | 1,087 | 95,051 |
河南 | 17 | 8 | 1,052 | 337 | 29,186 | 8 | 1,052 | 540 | 49,040 |
湖北 | 14 | 35 | 4,362 | 352 | 34,126 | 36 | 4,429 | 589 | 57,413 |
湖南 | 14 | 40 | 4,228 | 391 | 43,032 | 41 | 4,309 | 619 | 68,048 |
广东 | 21 | 116 | 16,278 | 1,413 | 156,490 | 120 | 16,721 | 2,035 | 221,332 |
广西 | 14 | 13 | 1,935 | 254 | 30,506 | 13 | 1,935 | 383 | 44,056 |
海南 | 4 | 7 | 867 | 78 | 8,978 | 7 | 867 | 113 | 12,945 |
重庆 | 1 | 11 | 1,234 | 227 | 18,563 | 11 | 1,234 | 315 | 26,616 |
四川 | 21 | 34 | 3,852 | 408 | 35,007 | 35 | 3,951 | 633 | 56,489 |
贵州 | 9 | 15 | 1,391 | 224 | 21,307 | 16 | 1,524 | 357 | 34,815 |
云南
云南 | 16 | 8 | 773 | 147 | 14,504 | 8 | 773 | 254 | 25,173 |
西藏 | 6 | 2 | 214 | 35 | 3,579 | 2 | 214 | 66 | 6,959 |
陕西 | 10 | 17 | 1,379 | 247 | 22,561 | 17 | 1,379 | 387 | 35,330 |
甘肃 | 14 | 5 | 469 | 116 | 9,408 | 5 | 469 | 207 | 18,024 |
青海 | 6 | 4 | 240 | 69 | 6,029 | 4 | 240 | 103 | 9,186 |
宁夏 | 5 | 2 | 314 | 49 | 3,888 | 2 | 314 | 77 | 6,761 |
新疆 | 14 | 5 | 552 | 134 | 11,697 | 6 | 679 | 238 | 22,295 |
合计 | 335 | 629 | 78,746 | 8,726 | 839,901 | 649 | 80,907 | 13,401 | 1,295,932 |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1年1至12月中国大陆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分类 | 平均房价 (元/间) | 平均出租率 (%) | RevPAR (元/间) | ||||
2021年 1至12月 | 2020年 1至12月 | 2021年 1至12月 | 2020年 1至12月 | 2021年 1至12月 | 2020年 1至12月 | 同比 增减(%) | |
中端酒店 | 246.17 | 233.22 | 67.90 | 66.45 | 167.15 | 154.97 | 7.86 |
经济型酒店 | 152.75 | 140.54 | 58.76 | 53.61 | 89.76 | 75.34 | 19.14 |
平 均 | 213.54 | 196.47 | 64.40 | 60.69 | 137.52 | 119.24 | 15.33 |
注:2021年全年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2.46%,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78.10%,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7.45%。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1年10至12月中国大陆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分类 | 平均房价 (元/间) | 平均出租率 (%) | RevPAR (元/间) | ||||
2021年 10至12月 | 2020年 10至12月 | 2021年 10至12月 | 2020年 10至12月 | 2021年 10至12月 | 2020年 10至12月 | 同比 增减(%) | |
中端酒店 | 245.77 | 243.76 | 65.90 | 77.66 | 161.96 | 189.30 | -14.44 |
经济型酒店 | 152.47 | 147.49 | 55.68 | 66.31 | 84.90 | 97.80 | -13.19 |
平 均 | 215.36 | 206.92 | 62.18 | 72.88 | 133.91 | 150.80 | -11.20 |
注: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1.92%,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77.86%,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6.36%。
(2)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2021年初,欧洲各主要国家重新出台各类疫情防控及限制措施;第二季度起,欧洲各主要国家加大疫苗接种力度,疫情得到一定程度控制,RevPAR缓步提升。6月底以来,各主要国家逐渐放宽至解除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市场出现一定程度转暖。面对市场波动,卢浮集团继续采取积极稳健的应对措施。财务资金方面,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及财务费用,积极申请政府担保低息贷款、薪资补助、社保减免等一系列政府补贴,同时进一步控制成本,削减支出,降低运营费用;战略经营方面,相继启动品牌重塑,产品升级和新概念创新等项目,积极推进自有酒店资产优化项目、人才项目及配合融入“一中心三平台”全球系统建设项目,为疫情后的加速发展做准备。于2021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0,182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11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4,740万欧元。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中国大陆 境外国家 (或地区) | 中国大陆境外开业酒店 | 中国大陆境外签约酒店 | ||||||
直营酒店 | 加盟酒店 | 直营酒店 | 加盟酒店 |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酒店 家数 | 客房 间数 | |
欧洲 | 290 | 23,036 | 713 | 47,387 | 291 | 23,048 | 730 | 49,477 |
其中:法国 | 199 | 14,558 | 654 | 41,296 | 199 | 14,558 | 665 | 42,060 |
亚洲 | 2 | 208 | 201 | 22,060 | 2 | 208 | 235 | 25,535 |
美洲 | - | - | 17 | 3,250 | - | - | 18 | 3,397 |
非洲 | - | - | 35 | 4,789 | - | - | 47 | 6,084 |
合计 | 292 | 23,244 | 966 | 77,486 | 293 | 23,256 | 1,030 | 84,493 |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1年1至12月份中国大陆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分类 | 平均房价 (欧元/间) | 平均出租率 (%) | RevPAR (欧元/间) | ||||
2021年 1至12月 | 2020年 1至12月 | 2021年 1至12月 | 2020年 1至12月 | 2021年 1至12月 | 2020年 1至12月 | 同比 增减(%) | |
中端酒店 | 63.33 | 63.51 | 41.67 | 34.17 | 26.39 | 21.70 | 21.61 |
经济型酒店 | 51.17 | 50.08 | 47.52 | 38.22 | 24.32 | 19.14 | 27.06 |
平 均 | 54.02 | 53.46 | 46.01 | 37.12 | 24.85 | 19.84 | 25.25 |
注:2021年全年境外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6.84%,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7.27%,境外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6.96%。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1年10至12月份中国大陆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分类 | 平均房价 (欧元/间) | 平均出租率 (%) | RevPAR (欧元/间) | ||||
2021年 10至12月 | 2020年 10至12月 | 2021年 10至12月 | 2020年 10至12月 | 2021年 10至12月 | 2020年 10至12月 | 同比 增减(%) | |
中端酒店 | 65.15 | 57.25 | 49.60 | 31.59 | 32.31 | 18.09 | 78.61 |
经济型酒店 | 52.87 | 45.75 | 54.05 | 35.12 | 28.58 | 16.07 | 77.85 |
平 均 | 55.88 | 48.69 | 52.89 | 34.14 | 29.55 | 16.62 | 77.80 |
注:2021年第四季度境外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0.50%,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2.48%,境外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1.57%。
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1年度,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4,9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03%。归属于食品及餐饮业务分部的净利20,3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0.96%,主要是本期杭州肯德基、苏州肯德基和无锡肯德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并仍在积极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举措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取得了相应成果:
2021年是“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按照“基因不变、后台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围绕“坚持核心主业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谋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统筹实施全球酒店产业整合,中国区进一步优化整合,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品牌、数字化、创新、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持续巩固了公司在有限服务型酒店等相关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
1、丰富品牌矩阵 提升品牌内涵
经过多年耕耘,公司已建立起系统全面的有限服务型酒店品牌矩阵,旗下现有品牌共计30余个,基于公司旗下品牌价值全面评估的基础上,2021年公司完成了“轨道品牌”和“赛道品牌”划分工作,通过资源聚焦和政策牵引,发展全国优势品牌,布局战略性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助力锦江酒店高质量发展。加强开发布局,紧跟国家战略实施区域差异化布局。
2、紧握科技脉搏 推进“数字化”转型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2021年公司将加快数字化转型、实施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赋能作为重要的战略手段。通过积极推进信息管理中心组织转型和能力建设,将其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化共享能力中心,推进向数字化业务变革中心的转变,引导企业建立依附于数字化平台的业务模式。一是从“七大场景”切入,打造数字化酒店。二是开启直销数字化转型,会员直销预订率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效会员总数达到18,215万人。三是打造营建一体化系统,从整体业务优化角度出发,打造省心省时省力高质量的项目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筹建筹备环节服务与质量。四是打造人力
资源数字化平台,升级了锦江“云学堂”,在线学习达3.8万人次。五是打造供应链协同生态,加强与全球采购共享平台协同,持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品牌标准管控。
3、多维度创革鼎新 强化共享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核心战略,紧密连接前端品牌团队与市场侧,制定标准、沉淀经验,锻造了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参与全球竞争和防风险夯实基础。第一,依托全球创新中心,重点通过品牌创新、模块创新、品牌升级、项目落地、创新智库等加深与锦江各大板块的互动,为旗下各品牌赋能。第二,进一步推进全球财务共享平台建设,增强财务管控能力;同时通过推动数字化转型及创新,初步实现财务管理能力的数字化赋能,为锦江酒店持续、高效发展提供服务支持。
4、以人为本 携手共进
除公司原有酒店业团队外,公司在经历对外战略投资后,又吸收到了一批来自国内外的酒店业团队,在推进内部整合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基因不变”的原则,保留原有的市场化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团队积极性,并不断通过内部培养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互交融和相互学习,因此打造了一批优秀、专业、高效、战斗力强大的人才团队。成为锦江酒店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核心优势之一。
5、不渝初心 勇于担当
成立以来,锦江酒店始终深耕社会服务行业,立志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疫情爆发以后,锦江酒店始终战斗在前线,从不敢有丝毫懈怠。2021年,公司统筹防疫与保障,圆满完成第四届“进博会”及第十届“花博会”等重大接待,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承接市委、市政府一万套保障房项目,配强工作团队,建好指挥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正是这种大爱文化,成就了锦江的老字号,锦江人也正把锦江文化转化为了服务市场的态度。
三、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有限服务型酒店市场在中国正处于一个快速成长阶段,且已经出现少数优势企业,按照客房规模大小排列前10位的经济型连锁酒店集团所占市场份额合计已占较大比重。据中国饭店协会联合上海盈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共同发布的《2021中国酒店集团TOP50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月1日,我国有限服务酒店总数已达到47,922家,同比增加1,458家,客房总数为3,405,871间,同比增加27,069间,增长0.80%。其中中端酒店10,500家,客房1,025,746间,增长6.28%;经济型酒店37,422家,客房2,380,125间,下降1.39%。同时,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于2019年11月20日联合发布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公报(第四号)显示,全国住宿企业法人单位共计12.6万家,其中旅游饭店家数为3.4万家,一般旅馆为7.7万家。按此计算,有限服务酒店家数目前大约分别占全国住宿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38.03%和占一般旅馆总数的62.24%。虽然酒店行业的扩张速度受疫情等方面的影响而有所放缓,但是,我国经济型酒店和中端酒店的市场发展空间依然巨大,现有的少数优势企业以及大批新进企业仍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较大规模的扩张。全国连锁餐饮企业门店数2020年末37,217个,比2019年末增加2,861个。连锁餐饮企业营业额2020年度实现2,019.29亿元,比2019年下降9.63%(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预计连锁餐饮企业门店数将继续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
2、行业的发展趋势
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供需关系改善、居民消费升级,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而旅游业作为酒店行业上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酒店行业的发展状况,因此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酒店行业的蓬勃成长。
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发布了《2021年旅游经济运行分
析与2022年发展预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随着科学研判、分类指导、动态调整、精准防控机制越来越成熟,2021年旅游经济总体上呈现阶梯型复苏的态势,假日市场有效支撑着全年旅游经济。报告指出,2022年,疫情仍将是影响旅游复苏最大的不确定因素,但是旅游业复苏向上的进程不会停止,创新发展的势头不会减弱,优质文化产品和旅游服务供给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报告预计,2022年国内旅游人数39.80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和27%,分别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的近70%。
早在2020年5月,国家就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而之后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纳入其中,新发展格局下消费升级势必会进一步加剧,这将进一步促进国内酒店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
2022年1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进入新发展阶段,旅游业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创新提升国内旅游,在国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提下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旅游强国建设,努力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到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出入境旅游有序推进,旅游业国际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旅游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将以“有限服务型酒店”为重点发展方向,按照“基因不变、后台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保持和强化优势品牌。进一步提升在“管理、品牌、网络、人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三)经营计划
公司预计于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142亿元,比上年度增长20%-25%,其中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内的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9%-14%;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65%-70%。计划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公司将积极把握全球酒店产业发展趋势,坚定推进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信息化赋能,聚焦提质增效,聚力改革创新,持续改善运营质量,稳步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全面释放发展活力,实现防疫抗疫和经济常序运行的新平衡,确保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有规模的持续发展。
以中国区整合为切入点,优化战略举措的有效性,推动建设和形成锦江酒店全球酒店管理的核心能力。建立协同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重点从品牌发展、品牌运营、持续优化体制机制、财务共享及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等入手,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品牌发展及运营方面,公司将按照最新品牌矩阵规划,评估品牌价值,聚焦资源发展主力品牌,并按照五大区进行差异化布局开发资源,网格化深耕细作,实现高品质发展;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优化加盟政策;借助营建一体化系统,缩短施工周期,提高营建效率,提升加盟投资人满意度;通过会员发展、渠道建设、收益管控、品牌营销和品质管控,提升品牌价值和客户满意度,助力品牌可持续发展。
持续推进组织优化与效率提升,实现后端职能下沉与精简、前端品牌和区域融合。基于STONE锦玉人才体系,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强化干部管理队伍要求,
加强各个板块之间人才流通,促进融合;通过数字化集成的试运行,规范并简化业务流程,通过更好的业务体验和数据洞察赋能业务。持续优化财务共享平台,结合财务中台上线,优化业务流程。继续推进全球财务共享业财融合、强化数据应用、打造智慧财务、助力锦江酒店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从而实现降本增效、赋能酒店管理。同时,逐步提升全球财务管控能力,通过推动数字化转型及创新,初步实现财务管理能力的数字化赋能。持续推进中国区数字化转型。完善投资人价值产品线,在营建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建立从线索获取到酒店开业运营的一站式投资人服务体系;建设酒店现场管理产品线,用IT技术赋能酒店传统业务,推进人员在线、组织在线、业务在线,品牌区域门店互通。
锦江全球创新中心将围绕“共享、环保、智能、健康、绿色”等创新理念,通过业务模式、组织措施、品牌创新、体验创新、智库创新、数字措施等方面对标行业内外头部企业的创新职能部门,通过存量品牌升级、创新可持续运营模式、创新模块化方案植入、创新品牌样板间体验中心等推动产品落地,持续为酒店版块赋能。结合创新技术、IP跨界合作促进企业内部创新文化成长,打通资源共享,形成内部联动,以创新智库为基点,打造一站式创新服务中心。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和建设具有锦江特色和全球视野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动实施国际人才交流项目;建全常态化机制,助推创新人才和工匠精神的培养。
2022年度计划新增开业连锁有限服务型酒店1,500家,新增签约连锁有限服务型酒店2,500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二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坚持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单独审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活动,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保证一名(或以上)监事列席公司2021年历次总经理办公例会,参加历次经营工作分析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工作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公司财务的职能,认为公司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有力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在制度框架内有序开展。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
1、公司监事会九届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九届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有效防范了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铂涛集团3.49825%股权,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内幕交易、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内容、价格、数量等方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涉及的重大关联事项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我们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靠广大股东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行使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三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本公司定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刊登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四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经营数据和指标
营业收入1,133,913万元,同比增长1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2万元,同比下降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188万元,比上年度减亏54,78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966元,同比下降16.07%。总资产4,826,31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61,16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0.7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同比减少0.20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895万元,同比增长1,264.42%。
二、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及权益概况:
1、年末总资产 | 482.63亿元 |
其中:流动资产 | 96.00亿元 |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56.08亿元 |
使用权资产 | 82.10亿元 |
商誉 | 110.00亿元 |
无形资产 | 67.08亿元 |
长期待摊费用 | 16.05亿元 |
其他资产 | 55.32亿元 |
2、年末负债总额 | 309.27亿元 |
其中:流动负债 | 122.62亿元 |
非流动负债 | 186.65亿元 |
3、年末少数股东权益 | 7.25亿元 |
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6.12亿元 |
其中:股本
其中:股本 | 10.70亿元 | |
资本公积 | 125.71亿元 | |
其他综合收益 | -0.08亿元 | |
盈余公积 | 7.16亿元 | |
未分配利润 | 22.63亿元 |
(含拟分配现金股利0.57亿元)
(二)合并财务报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
(1)应收账款
期末1,551,762,783.20元,期初1,076,310,781.42元,增长44.17%。主要是应收线上订房平台房款和酒店物品供应链合作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等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
期末3,199,203,090.84元,期初122,040,641.81元,增长2,521.42%。主要是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提供资金效率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2-3年定期存款所致。
(3)预收账款
期末9,096,686.35元,期初5,481,209.40元,增长65.96%。主要是本期预收租赁款比上年同期增加等所致。
(4)应交税费
期末297,209,565.86元,期初475,766,987.74元,下降37.53 %。主要是本期预交企业所得税等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期末6,524,906,925.63元,期初895,058,362.90元,增长628.99%。主要是向金融机构融入的长期借款将于2022年11月份前到期,由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6)长期借款
期末7,993,954,808.62元,期初14,540,076,203.12元,下降45.02%。主要
是向金融机构融入的长期借款将于2022年11月份前到期,由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7)资本公积
期末12,570,845,164.33元,期初7,865,585,211.86元,增长59.82%。主要是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
2、合并利润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
(1) 销售费用
本期886,930,293.78元,上年同期675,133,268.93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1.37%%。主要是本期佣金及广告宣传费比上年同期增加等所致。
(2) 财务费用
本期540,441,713.51元,上年同期359,226,134.9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0.45%。主要是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执行新租赁准则等所致。
(3) 利息收入
本期179,626,092.01元,上年同期60,960,123.07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94.66%。主要是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4) 投资收益
本期224,174,404.27元,上年同期814,001,563.2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72.46%。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等所致。
(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本期-57,162,259.14元,上年同期69,559,536.26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26,721,795.40元。主要是本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以及少数股权收购款余额公允价值上升等所致。
(6)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本期-9,364,701.53元,上年同期-45,851,038.55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损失36,486,337.02元。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帐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本期-2,188,044.29元,上年同期-70,463,295.2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损失68,275,250.91元。主要是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本期20,713,432.17元,上年同期-20,912,736.72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收益41,626,168.89元。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租赁提前终止,租赁负债大于使用权资产的部分确认收益等所致。
(9) 营业外支出
本期30,928,671.99元,上年同期46,648,704.11元,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33.70%。主要是本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和罚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
(10)所得税费用
本期305,414,209.69元,上年同期63,696,133.36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379.49%。主要是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比上年同期增加等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068,952,070.95元,上年同期151,636,179.57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264.42%,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逐步改善和恢复,及执行新租赁准则等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3,986,407,816.21元,上年同期939,256,053.69元,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925,663,869.90元,主要是本期为提高资金效率对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以及上年同期处置非流动金融资产和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到现金等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934,625,176.26元,上年同期-220,228,211.75元,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54,853,388.01元。主要是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执行新租赁准则等所致。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五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的净利润为1,049,714,861.89元,加上2021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259,699,196.68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的2020年度股利62,062,555.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053,811.50元,2021年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191,297,691.4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在分配有关年度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及进行股利分配。按照上述原则,本公司现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本公司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本年度公司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56,053,811.50元,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股本的50%。
2、2021年度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0,044,063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0.53元;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其折算汇率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利分配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确定。2021年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6,712,335.34元,占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6.36%,占本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的比率为5.40%;占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率为0.34%。
4、2021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率为56.36%;现金红利总额与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之比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主要系持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尚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所致。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六
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本公司就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专业服务费共计287.50万元人民币,其中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77.50万元人民币(含服务费用相关的税费,不含代垫支出、费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含代垫支出、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七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惯例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八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1.采购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酒店物品、食品 | 337.23 |
小计 | 337.23 | |
2.接受劳务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订房服务费及会展费 | 6,150.92 |
小计 | 6,150.92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支付借用合格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 | 6,220.27 |
小计 | 6,220.27 | |
3.其他流出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品牌管理费分成 | 224.51 |
小计 | 224.5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1.房费核算服务收入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房费核算服务 | 6,976.15 |
小计 | 6,976.15 | |
2.会籍礼包方案设计及推广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会籍礼包方案设计及推广 | 185.80 |
小计 | 185.80 | |
3.酒店物品供应链合作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酒店物品供应链合作 | 13,444.52 |
小计 | 13,444.52 | |
4.月饼代加工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月饼代加工 | 181.75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月饼代加工 | 29.20 |
小计 | 210.95 | |
5.销售酒店食品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食品 | 408.2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食品 | 128.65 |
小计 | 536.85 | |
6.团膳服务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团膳服务 | 452.83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团膳服务 | 250.93 |
小计 | 703.76 | |
7、管理服务费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酒店管理服务费 | 876.77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酒店管理费 | 5.55 |
小计 | 882.32 |
(二)关联租赁情况
租赁收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1年度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办公区域 | 90.17 |
小计 | 90.17 |
租赁支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1年度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经营区域、餐厅等 | 8,874.22 |
锦江国际及其下属企业 | 经营区域及办公区域 | 3,472.54 |
小计 | 12,346.76 |
(三)财务公司存贷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 累计金额 | 2021年度 利息收入 |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
财务公司存款 | 锦江财务公司 | 2,203,037 | 5,821 | 384,805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 2021年度 利息支出 |
财务公司贷款 | 锦江财务公司 | 266,378 | 247,367 | 9,009 |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 |
1.采购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酒店物品、食品 | 50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酒店物品、食品 | 1,000 |
小计 | 1,500 | |
2.接受劳务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订房服务费及会展费 | 10,000 |
小计 | 10,000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支付借用合格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 | 10,000 |
小计 | 10,000 | |
3.其他流出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品牌管理分成 | 5,000 |
小计 | 5,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 |
1.房费核算服务收入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房费核算服务 | 15,000 |
小计 | 15,000 | |
2.会籍礼包方案设计及推广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会籍礼包方案设计及推广 | 1,000 |
小计 | 1,000 | |
3.酒店物品供应链合作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酒店物品供应链合作 | 20,000 |
小计 | 20,000 | |
4.月饼代加工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月饼代加工 | 50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月饼代加工 | 500 |
小计 | 1,000 | |
5.销售酒店物品及食品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食品 | 1,00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食品 | 500 |
小计 | 1,500 |
6.团膳服务收入
6.团膳服务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团膳服务 | 1,00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团膳服务 | 1,200 |
小计 | 2,200 | |
7.管理服务费收入 |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酒店管理服务费 | 2,00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酒店管理费 | 5,000 |
小计 | 7,000 | |
8.其他流入 |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品牌管理分成 | 5,000 |
小计 | 5,000 |
(二)关联租赁情况
租赁收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2年度预计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办公区域 | 1,000 |
小计 | 1,000 |
租赁支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2年度预计 |
锦江资本及其下属企业 | 经营区域、餐厅等 | 20,000 |
锦江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经营区域及办公区域 | 10,000 |
小计 | 30,000 |
(三)财务公司存贷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2022年度预计 存款利率范围 | 2022年度 预计利息收入 |
财务公司存款 | 锦江财务公司 | 450,000 | 0.39%-3.18% | 10,000 |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 贷款额度 | 2022年度预计 贷款利率范围 | 2022年度 预计利息支出 |
财务公司贷款 | 锦江财务公司 | 600,000 | 3.15-3.8875% | 15,000 |
因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资本”)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锦江资本、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九
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为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公司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0日及2020年3月27日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由其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等金融服务,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协议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现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拟签订新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安排,拟对存贷款额度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原协议 | 新协议 | |
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 | 55 | 60 |
存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 | 40 | 45 |
新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算,除非任一方于新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新协议自动续期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 料 十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实施起始日为2022年1月1日。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材料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推荐张晓强、陈礼明、马名驹、周维、沈莉、孙持平、张晖明、徐建新、刘九评作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孙持平、张晖明、徐建新、刘九评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朱虔、赵令欢、谢荣兴、张伏波将不再续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强,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曾任海仑宾馆副总经理,虹桥宾馆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礼明,男,196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荷兰上海城酒家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仑宾馆副总经理,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执委会秘书长(副总裁)、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专务,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国卢浮酒店集团(GDL)董事长、总裁,Radisson Hospitality AB董事。
马名驹,男,196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副总裁,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专务,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Radisson Hospitality AB董事长。
周维,女,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文学硕士。曾任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副主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首席投资官,上海锦江卢浮亚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首席执行官;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Radisson Hospitality AB董事,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莉,女,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锦江卢浮亚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共享服务分公司总裁,上海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持平(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晖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市政府发展战略咨询专家、中国宝武集团顾问、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就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副理事长。曾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建新(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5年11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讲师、副教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副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总经济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现任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九评(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4年7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软件实验室、上海万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副总经理,美国HP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美国Intel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美国Bay Networks华东区技术总监、销售总监,美国BEA公司华东区销售总监,美国凯创信息系统有线公司南中国区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环球数码媒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方有线网络有线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市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数字治理研究院院长。
股东大会材料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届监事会拟由四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的二名监事候选人为王国兴、徐铮,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兴,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讲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副总裁);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铮,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集成部副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风控部总监、职工监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东大会材料十三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荣兴: 曾任万国证券董事、交易总监,君安证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督长,现任上海市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财务学会副会长,上海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员,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伏波: 曾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非执行董事,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顺风光电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洛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旻投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持平: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晖明: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市政府发展战略咨询专家、中国宝武集团顾问、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就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副理事长;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我们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们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们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谢荣兴 | 18 | 18 | 14 | 0 | 0 |
张伏波 | 18 | 18 | 14 | 0 | 0 |
孙持平 | 18 | 18 | 14 | 0 | 0 |
张晖明 | 8 | 8 | 6 | 0 | 0 |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谢荣兴 | 2 | 2 |
张伏波 | 2 | 2 |
孙持平 | 2 | 2 |
张晖明 | 2 | 2 |
3、参加年报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年报会议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本年应 参加会议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本年应 参加会议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本年应 参加会议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本年应 参加会议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
谢荣兴 | 2 | 2 | 8 | 8 | 0 | 0 | 0 | 0 |
张伏波 | 2 | 2 | 0 | 0 | 1 | 1 | 0 | 0 |
孙持平 | 2 | 2 | 8 | 8 | 1 | 1 | 0 | 0 |
张晖明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就全资子公司GDL向法巴银行申请一年期6,000万欧元透支额度签署《保证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额为4.8808亿欧元。我们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均是基于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且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全年经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独立董事未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06.26万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6.31%,占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的比率为11.36%;但现金红利总额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之比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缩减所致。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系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系公司及经营管理层所无法预测和避免的不可抗力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和意愿,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违背承诺履行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9份。
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试行)》。
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我们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内控的培训宣传,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全年召开了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二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八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关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董事会决策前,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常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情况;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独立董事:谢荣兴、张伏波、孙持平、张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