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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663

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2021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限于按照股权登记日进行登记的股东。股东委托代表参加的,参加人员仅限于股东代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三、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登记终止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四、请本次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座位牌安排就座。会议开始后,请勿随意进出会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模式;本次会议,禁

止录音、录像。

五、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其中:

1.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不超过五分钟。

2.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不应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内容。

3.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4.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进行股东大会发言。

股东违反上述规定,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和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问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对每项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签名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八、会议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及监票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

计表决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如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请于会后跟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联系。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公司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请各参会人员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会议期间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

议程安排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9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2021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三)会议主持人通报现场到会股东资格核查结果,以及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

(四)会议主持人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推举结果

(六)审议议案,并请股东、股东代表提问,主持人指定人员回答

1.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以上议案

(九)清点和统计表决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对大会程序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有关文件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下面我把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2021年公司发展情况

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转让公司股份并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次控制权变更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将坚持“林板一体化”发展定位,协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势、资金优势、信息优势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紧跟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和进程,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2021年,公司持续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顺利撤销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为公司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1年,面对疫情反复的影响和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立足稳健经营,推动提质增效,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了公司综合经济运行的平稳发展。全年实现收入5.0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462.57万元,分别同口径(剔除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剥离影响)上升62.98%和563.43%;总资产达到13.66亿元,净资产6.80亿元;每股收益0.16元,每股净资产2.02元,分别同比上升45.45%和8.58%。

二、公司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 2月24日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 3月3日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
3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 4月29日1、《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8、《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审议通过
明》 10、《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 5月10日1、《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审议通过
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 6月4日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
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 6月7日1、《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
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 7月16日1、《关于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设置调整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通过
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 7月26日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
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 10月21日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10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1年 11月11日1、《关于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审议通过
1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 11月12日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
1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 11月22日1、《关于取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参与权和表决权。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 3月19日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 6月21日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3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 6月29日1、《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4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 11月29日1、《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成员 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表决情况
提名 委员会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32021年 2月24日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1年 7月16日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1年 11月12日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12021年 4月29日1、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审核意见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12021年 4月29日1、《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累计披露公告135份。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举办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较好的良性沟通互动。全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的问题,总计答复122人次,答复率达到100%。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充分依托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产业优势、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继续聚焦“林板一体化”经营定位,推进刨花板项目建设;创新发展理念,激发自身动力,深化业务协同,苦练内功,提升管理,不断提质增效、降本增效,持续改善公司各项经营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福建省内森林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森林经营专业经验,推动森林经营向森林经营服务转变,并向现代森林经营服务转型,拓展森林经营发展空间;加强林地资源精细化管理利用,增强林业信息管理和林业科技研发,引进林业机械化作业,提高林业经营现代化水平,继续因地制宜做好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适度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不断强化和提升森林经营服务综合效益。

打造人造板细分市场龙头,建立以重点产业客户精准营销为牵引的研产销经营管理机制。加强目标市场营销开发,提高大客户直供订单占比,增强人造板主导产品优势。针对产业客户需求变化,积极研发适销新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售后增值服务,增加客户粘性,不断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结合本地竹木资源优势和特点,持续推进健康、绿色、环保人造板新产品研发。

拓展家居产品市场,积极开拓省外销售渠道,提升销售团队能力,发展优质经销商;提高地板优等品率,整合产品线,增加绿色健康环保型家具板的研发水平,加大产品研发创新力度,提高家居产品的效益。

二、2022年度经营计划

(一)森林经营服务板块。一是建立森林经营服务运营机制,制定林地精细化管理利用规划,扩大永安区域外的森林资源管护服务项目;二是继续重点做好常规木材生产、更新造林、幼林抚育、种苗培育工作,并改造好冻害桉树;三是为服务“双碳”战略目标,储备一批林业碳汇项目,积极参与福建林业碳中和试点建设,规划4万亩碳中和林参与试点,其中高固碳营造林示范片1500亩,推动使用林业碳汇实施碳中和,逐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四是强化种苗研发,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推进《米老排优树子代测定林营建实施方案》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同时统筹推进种苗良种选育和珍贵绿化树种的培育、销售。五是积极探索林业机械化、信息化、智慧化,编制“智慧永林”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提高伐区设计的精度和营林作业机械化水平;六是创新木材生产和销售交易方式,大力推行活立木竞价销售的林业经营模式,主伐伐区全面实行网络电子竞价,木材销售环节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参与度,提高效益;七是强化营造板林施工质量检查,继续全面应用无人机正射影像航拍技术,使质量检查结果更全面、更准确,

检查效率进一步提升。八是积极寻找既符合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又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新项目。

(二)人造板业务。一是建立以精准营销为牵引的研产销经营管理机制,突出优势,重点推广线条板等板业新产品,开展重点产业客户精准营销开发;二是优化人造板产品结构,巩固主导纤维板产品优势,积极研发创新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型品种,开发产品应用新市场,F4星板批量生产并降低生产成本计划、跑步机板研发、轻质出口线条板密度降低项目、高防潮墙板、衣柜板的开发以及阻燃板、黑板、碳晶板开发等;三是探索竹木0SB刨花板项目,积极有序推进竹定向结构刨花板项目建设的前期策划、调研等工作,为板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基础。四是强化管理创新、成本考核和现场管理,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五是拓宽原料收购来源,保障木质原料供应,降低原材料单位采购成本;六是拓展销售渠道,加强经销商管理,优化销售合作模式,保持产销平衡,稳步提升产品毛利。七是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完成仓库智能化管理建设,提高存货周转效率,同时重点做好客户和直供工厂的服务工作,提高市场满意度,巩固目标市场。

(三)推进永林家居渠道升级。围绕地板、装饰板、素板三个核心业务方向,结合渠道分销、工程订单、大客户直销三种方式进行布局,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分析确定产品、区域定位,提高渠道销售毛利率,以及在主要产品销售区域,增加产品推广媒

介,提高品牌曝光率。

(四)提高财务管理效能,降低财务成本。严格落实集团公司财务制度要求,强化财务资金管理,结合经营实际通过融资续做、新增融资和回款还贷等方式平衡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强化资金效益管理,提高经营性流入资金,通过资本市场、银行贷款、票据工具、闲置资产变现、不良资产剥离及金融资产出售等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保证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强化科技创新。公司将依托博士后工作站,与福建农林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引进博士后进站,分别针对林业机械、种苗繁育、板材加工、胶黏剂四个方向进行研究。与迪芬巴赫、亚联等装备厂商,共同推进竹定向结构刨花板技术攻关和预研,力争实现规模化制备的突破。

(六)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永安林业将坚持科技兴林的发展策略,按照“智慧永林”总体规划,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以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降低林地抚育成本,提升林地抚育效率。全面推进现有ERP系统升级,建设成为涵盖种苗繁育、森林资源管理、生产制造管理、供应链管理、渠道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的全流程云端协作数字化平台,向数字化管理要效益。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

间的差异。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

议案二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2021年内召开4次监事会议,一年来,全体监事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司各项活动,并发表意见。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2021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一年来,公司运作能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资产交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6.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本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7、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8.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

议案三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计提以下资产减值准备:

一、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5,669,670.42元:应收账款计提404,384.63元(含单项计提);其它应收款计提坏账35,265,285.79元(含单项计提),其中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按约定日期转入股权尾款及利息,按15%计提坏账准备20,679,867.59元,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往来款按15%计提坏账准备13,718,393.2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8,382.62元,其中:库存商品纤维板、木地板等进行减值测试计提91,492.67元;公司所属森林经营分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林药资产账面价值为36,889.95元,因种植未成活,可变现价值为零,根据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889.95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北京天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减值测试,以天广投资股权公允价值估值评估的结果,

按40%比例计算可回收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投资减值准备18,012,495.11元。

综上,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3,810,548.15元。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

议案四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见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二、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一)完成木材生产销售6.78万立方米,同比减少27.64%;活立木销售涉及林地12.68万亩,转让金额26,657.22万元。报告期已拨交9.03万亩,确认收入金额17,232.93万元,完成协议进度71.21%;生产各类低/中/高密度纤维板17.38万立方米,同比增加26.12%;销售各类纤维板产品17.53万立方米,同比增加29.37%;生产竹木地板(金刚板)、家具板94.2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9.17%;销售竹木地板(金刚板)、家具板91.9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 29.08 %。

(二)实现营业收入50,631.07万元。

(三)实现利润总额5,368.77万元。

(四)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2.57万元。

(五)每股收益0.16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

议案五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

鉴于母公司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编制完毕(年度报告摘要附后),请各位股东表决。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延冬黄荣
办公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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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对于高质量生态环境、高品质生态产品、高安全性建筑板材的需求持续高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公司所处的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周期。

(1)林业行业: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载体,“林草兴则生态兴”,高质量的林业发展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劲动力。国家对林业发展、林业改革的支持,成为公司加快转变经营方式,推动科技营林、数字兴林,实现林业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有机统一的内在驱动力,是公司在中央企业的旗帜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公司将进一步融入福建林改再出发,持续深化林业改革,通过发挥公司森林资源优势,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推进林业碳票开发、林业碳票市场化交易,助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实现。

(2)人造板行业:人造板制造是指用木材及其剩余物,以及其他植物纤维为原料,加工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产品的生产,以及人造板二次加工装饰板的制造。人造板产品具有幅面大、结构性好、膨胀收缩率低、弯曲成型性能好、施工方便、膨胀收缩率低,尺寸稳定,材质较锯材均匀,不易变形开裂,适用性广等特点,在建筑、装饰、装修、家具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报告期内人造板经营业绩主要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房地产业趋势、化工原料上涨、原料物流成本增加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正在积极降本增效,优化供应结构和销售网络。同时,人造板行业已发展到板种需求不均衡、常规产品竞争激烈的阶段,这也为推动人造板行业整合,打造行业品牌和标准提供了契机。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森林资源培育与林木采伐经营、森林经营服务、人造板经营、地板经营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林地经营:公司拥有的森林资源在福建区域内居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规模优势,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实现了全年森林经营业务的效益增长和盈利。其中,林木培育采用自主培育、技术输出、劳务分包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林木作业方式、造林成效、市场需求等;木材生产经营采取以“伐区活立木销售”为主”,“委托生产、自主销售”为辅的经营模式,所产木材广泛用于建筑、家具、造纸、

造船、装饰、人造板生产等行业;未来,公司将抓住新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三明作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的区位优势,结合中林集团的发展战略,专注公司的中长期林业经营发展规划;积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林票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公司丰富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加快林业经营向现代化轻资产运营转型;加大对营林、管护等技术应用研究,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推动森林经营科技化方向;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价值多样化实现机制。

(2)人造板生产:人造板广泛用于门板、地板、沙发、衣柜、桌板等建筑装饰和家具行业。公司人造板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施行“经销商+直供工厂”的销售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原料持续供应及价格、技术创新、新品开发、市场需求等。公司人造板厂是福建省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福建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现有一条德国迪芬巴赫公司制造的9尺连续压机生产线。公司参与了轻质纤维板等7项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低密度纤维板福建省地方标准的主起草单位,现有的人造板生产规模处于人造板行业中游水平,成为三明地区人造板行业首批获得福建省绿色产品制造认证单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1,365,545,106.221,518,856,789.52-10.09%2,577,236,07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0,132,650.82596,454,660.529.00%572,846,454.52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506,310,736.73580,791,544.30-12.82%702,153,143.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25,730.2536,383,347.0850.14%-235,965,81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816,112.07-117,019,326.57125.48%-263,107,170.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343,802.6543,880,552.54274.53%70,941,91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145.45%-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145.45%-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6%6.22%2.54%-33.9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89,491,792.32113,052,545.67190,790,999.67112,975,39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38,676.7816,267,492.1760,889,442.09-37,369,88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14,090,216.2114,983,578.9253,695,974.65-52,953,657.7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41,156.50175,404,686.2439,463,485.58-28,283,212.6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37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78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9.27%64,884,6000
苏加旭境内自然人14.15%47,628,97821,531,736质押47,628,978
永安市财政局国有法人4.47%15,055,0720
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5%12,611,3000
黄江畔境内自然人1.65%5,550,2650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49%5,001,5293,982,949质押5,001,529
李建强境内自然人1.27%4,270,2782,212,749质押4,187,178
黄江河境内自然人1.00%3,367,9050
福建乐祥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9%3,332,2810
金春秀境内自然人0.96%3,245,70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备注
王富炜1201200全部赞成0现任
胡天龙1201200全部赞成0现任
黄建福1201200全部赞成1现任

2021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我们从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加以审阅,发表意见,并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1年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6月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7月1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

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管,为公司平稳有序的运转提供了重要帮助。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资本运作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情况。

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进场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了协商,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认为其制订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实际。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形成书面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了对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在本次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1年内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同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

(四)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意见,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本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方面,对于公司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加强和提高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情况

2021年度,我们没有行使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特别职权。

我们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在议案决策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

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2年,我们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王富炜、胡天龙、黄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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