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质”)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河北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信质”)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银行授信业务。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确保融资需求,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二、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成都信质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河北信质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可保障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扩大经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可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利于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成都信质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河北信质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规划要求。因此,同意该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