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4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子公司筹、融资问题,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质”)、河北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信质”)提供新增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均为新增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本次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及 | 成都信质 | 100% | 10.55% | 5,000 | 1.72% | 否 |
子公司 | 河北信质 | 100% | 24.17% | 15,000 | 5.17% | 否 | |
合计额度 | 20,000 | 6.89%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新园四路280号法定代表人:徐正辉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0,128,145.59 | 51,418,404.95 |
净资产 | 80,616,985.15 | 42,371,928.57 |
负债 | 9,511,160.44 | 9,046,476.38 |
项目 |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782,269.01 | 905,993.60 |
营业利润 | -1,681,495.35 | -4,353,869.67 |
净利润 | -1,754,943.42 | -3,266,967.27 |
2、河北信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五社区法定代表人:陶开江注册资本:8,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模具制造。电机制造。模具、电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0,750,905.66 | 58,506,872.00 |
净资产 | 61,236,234.48 | 47,364,157.60 |
负债 | 19,514,671.18 | 11,142,714.40 |
项目 |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2,867.04 | 0.00 |
营业利润 | -1,127,923.12 | -3,511,676.89 |
净利润 | -1,127,923.12 | -2,635,842.40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担保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
面评估,认为成都信质、河北信质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子公司筹、融资问题,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其中:为成都信质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为河北信质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公司为其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的实际提供担保(仍处于担保期内)的累计金额为19,475.48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提供6,720.65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6,443.54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提供2,990.93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3,320.36万元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