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刘建辉董事、吴东鹰董事、叶林独立董事、顾文贤独立董事、刘燊独立董事、彭锋独立董事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
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钢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6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