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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证券代码: 300600 证券简称:国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44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1. 年审会计师将你公司通信业务民事诉讼因已刑事立案而被法院驳回、因专网通信业务形成的1.48亿元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47亿元专网通信业务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45万元作为强调事项段提请关注。此外,你公司近三年内存在司法诉讼案件7件,2021、2022年涉案金额分别为2,630万、707万;你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前期开展的该专网通信业务实质上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故按净额法对公司2020年的专网通信业务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调减18,562万元。

(1)请列示上述诉讼事项的类型及涉案金额,并结合公司外部环境、业绩情况及资产受限情况,说明相关诉讼对你公司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具体影响;

【回复】

公司专网通信业务涉及主诉案件4起,被诉案件1起,具体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诉讼类型诉讼进展
2021年7月14日,国瑞科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原告货款63,066,6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866,771.36元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3,153,330 元;同时诉请被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6,808.67原告诉讼中
2021年7月14日,国瑞科技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富申实业、哈综保支付原告117,734,7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990,462.90 元,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5,886,738 元;同时诉请被告上海星地通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12,661.2原告诉讼中
2021年7月14日,国瑞科技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富申实业公司、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富申实业立即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11,569.23原告诉讼中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诉讼类型诉讼进展
原告货款 106,825,77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3,525,250.41 元,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5,341,288.5 元;同时判令被告上海星地通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4日,国瑞科技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富申实业、哈综保支付原告货款 44,747,442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1,136,585 元,及自 2021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2,485,969 元;同时判令被告上海星地通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4,836.99原告诉讼中
2021年7月12日,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国瑞科技解除采购合同、返还合同预付款700.74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并支付违约金350.37万元。1,051.11被告诉讼中

上述专网通信业务4起主诉案件,1起被诉案件均因已刑事立案而被相关法院驳回,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除通信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正常。虽然本次通信业务暴雷及诉讼对公司现金流和业务发展确实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积极争取与多方努力,公司所受影响可控,能够继续保持正常经营。诉讼事项对公司资金流动性没有显著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付款及银行贷款周转正常,公司2021年度累计偿还银行贷款2.05亿元,累计获得金融机构借款1.75亿元。公司2021年度流动资产期末余额8.01亿元,流动负债期末余额4.08亿元。公司负债率为31.94%,流动资金充裕,债务风险较小。

(2)请结合你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的业务模式、主要客户等情况,核实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据此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依据;【回复】

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加工购销业务模式为:通过利用公司计算机车间产能,加上公司研发、制造能力的支持,公司参与通信机业务的工艺设计、生产、测试等,提高综合收益。其主要供应商为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其辅材供应商包括江苏奥凯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博拉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瀛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友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客户为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在整个加工过程中,公司编制了加工环节说明及附件、通信机业务作业指导书等生产指导文件。

该业务付款模式为:下游客户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预付10%定金,公司收到货款后,向供应商星弘达采购主材部件支付近90%以上的货款,并向其他不同的供应商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采购软件、壳体、辅料、包装物等,公司已与供应商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并根据客户产品技术要求,自己进行生产组装调试、测试性能、包装成品,经客户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该类业务从采购到生产交货周期为9个月以内。

公司核查发现:

1)该业务销售合同关于产品风险约定,表明公司并未承担商品转让之前的

存货风险。与富申实业公司签订的通信机加工购销业务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及质量保证与保修约定条款中明确由公司上游生产制造商进行赔偿, 在生产制造商未向乙方(国瑞科技)承担违约责任前,甲方(富申实业)承诺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该专网通信业务,主材供应商星弘达提供的主材占总成本约96.86%,后续加工的辅材及相关加工费成本占总成本约3.14%,加工及辅材费占总成本的比例较低,且加工手续较为简单,并未对商品进行实质性改变。3)该专网业务收入主要供应商均为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个加工购销业务中公司无法对主要供应商具有选择权。在综合考虑相关业务事实后,根据富申实业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违约责任约定,公司认为在转让商品之前未承担该商品的存货风险的,根据质量保证与保修约定,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后未承担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和价格风险。根据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认为该专网通信业务实质上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

根据以上判断,公司按净额法对2020年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业务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冲减主营业务收入210,727,823.09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185,617,728.60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代理收入25,110,094.49元,该会计差错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97.29万元,期末余额321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48亿元,请核查上述披露是否准确,如是,请说明数据逻辑合理性及账面处理合规性。【回复】

公司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64,087.22元,坏账准备491,174.59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72,912.63元,2021年末其他应收账账面余额151,468,114.80元,坏账准备148,260,697.14元,其他应收款净额3,207,417.66元。

2021年度公司清理与哈综保集团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8,013,775.40元,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初公司与哈综保集团相对应的专网通信机存货账面金额140,931,012.44元,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并移交交货,但因收款不确定而未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2021年12月,公司将账面存货140,931,012.44元及相应的销项税金20,769,602.96元扣除合同项下已经收回款项13,686,840.00元,余额148,013,775.40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与哈综保集团已发货未确认收入合同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序号签订日期合同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同总金额合同不含税总金额合同对应存货金额
12020/1/21FS-2001-FQ66270033 (HZBJTT077-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574.004,047.793,570.49
22020/1/21FS-2001-FQ66270035 (HZBJTT079-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116.003,642.483,213.32
32020/1/21FS-2001-FQ66270037 (HZBJTT081-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391.043,885.883,425.67
42020/1/21FS-2001-FQ66270039 (HZBJTT083-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971.944,399.953,883.69
合计18,052.9815,976.0914,093.17

由于富申、哈综保因牵涉一系列专网通信业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律师意见,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801.38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请年审会计师具体说明将专网通信业务产品计提跌价准备作为强调事项段的原因,并说明就存货、其他应收款采取的审计程序以及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存在错报,请会计师对存货和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以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1)由于国瑞科技涉及异常诉讼,其他应收款款项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存货合同的后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审计准则规定因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增加强调事项段,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故国瑞科技的2021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2)存货计提减值事项及项目组就存货主要履行核查程序公司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未发货合同明细如下:

合同序号签订日期合同编号客户规格型号合同总金额合同不含税总金额合同对应存货金额
12020/3/9FS-2003-FQ66270097富申MUC-RC-14,345.303,845.403,391.87
22020/3/9FS-2003-FQ66270101富申MUC-RC-13,407.633,015.602,658.41
32020/3/9FS-2003-FQ66270099富申MUC-RC-14,116.603,643.013,212.89
42020/5/9CJYW2020084南京长江电子MUC-RC-11,648.801,459.121,286.53
52020/5/9CJYW2020083南京长江电子MUC-RC-11,557.201,378.051,214.71
62020/5/9CJYW2020085南京长江电子MUC-RC-11,832.001,621.241,429.33
72020/5/9CJYW2020086南京长江电子MUC-RC-11,969.401,742.831,535.92
合计18,876.9316,705.2514,729.66

2020年3月-5月,公司与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价18,876.93万元,合同约定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向公司采购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合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分别向公司支付了定金4,184.30万元、700.74万元,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完成生产,产品符合交货条件,后因专网通信业务出险,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公司已就上述业务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

2021年7月14日,公司诉富申实业公司、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苏05民初1428号, 公司要求被告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货款10,682.5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2年3月,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刑事立案,故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2021年7月14日,公司诉南京长江电子、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1)苏01民初字2237号,要求南京长江电子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货款6,306.66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2021年7月12日,南京长江电子起诉公司,并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1)苏0113民初字5765号,要求解除与公司的通信机采购合同,并要求公司退还全部合同预付款700.74万元、承担违约金350.37万元,合计1,051.11万元。因均刑事立案,故均裁定驳回了公司和南京长江电子的起诉。

就国瑞科技与南京长江电子的诉讼案件胜诉的可能性,我们对案件代理律师进行了电话访谈,根据访谈得知,同一案件下的2237号案件已经完成了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案件审理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实体审理,假设民事合同纠纷继续审理的话,根据2237号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案涉合同履行过程中,国瑞科技通知、告知等涉及合同供货的相关关键事实,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星地通公司系列案件(案号【2021】苏01民初字3595号)的问询谈话中已进一步查证落实,基本明确案涉四份《采购合同》未能供货的原因应归责于长江电子,国瑞科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供货)、长江电子继续给付货款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合同依据。就国瑞科技起诉富申实业公司、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胜诉的可能性,我们对案件代理律师进行了电话访谈,同样认定合同项下的货物已装箱完毕,达到了交货状态,且企业已实际履行了收货催收通知等手续。我们在审计中也对相关案件的存货进行了盘点,根据盘点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装箱完毕,达到了交货状态,且企业已实际履行了收货催收通知等手续。

国瑞科技认为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完成生产,产品符合交货条件,后因专网通信业务出险,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公司已就上述业务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因该通信机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技术参数与市场上同类产品不一致,瀛联加密移动通信软件 V1.0 为通信产品专用软件,因客户取消订单,若按以拆零变现方式进行处置,其可变现净值较低,根据万邦评报(2022)53号资产评估报告,期末存货14,729.66万元若以拆零变现方式进行处置,其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为116.33万元。

根据存货准则第十七条“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综合上述分析,公司认为与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案件胜诉后双方仍应按购销合同进行发货交易,其预付的货款不用退回,故认为期末存货14,729.66万元系有

对应的销售合同,在考虑其可变现净值时,结合律师的意见,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的预付款是继续履行合同且通信业务已经暴雷的情况下为最可能收到的合同价款,其预付款即为可变现净值,故截至2021年末企业按存货期末账面价值14,729.66万元扣除预付款4,885.04万元的金额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组就存货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我们检查了相应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合同及相应的收款凭据及资金收款原始单据。

②查看了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并检查了相应的付款凭据及资金付款原始单据。

③查看了通信业务相关原料采购环节的暂收送检单以及入库单。

④查看了ERP生产系统中的生产记录及检测记录等资料,并对未交货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进行了实地盘点。

⑤向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就相关交易金额进行函证。

⑥获取了评估报告,对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的评估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判断。

⑦查看了国瑞科技要求对方公司收货并付款的催收函、催款函等资料。

⑧检查了相应的诉讼资料,并就诉讼事项对当事律师进行访谈。经核查,公司关于专网通信业务涉及存货真实存在,减值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其他应收款减值事项及项目组就其他应收款主要履行核查程序

公司与哈综保集团已发货未确认收入合同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序号签订日期合同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同总金额合同不含税总金额合同对应存货金额
12020/1/21FS-2001-FQ66270033 (HZBJTT077-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574.004,047.793,570.49
22020/1/21FS-2001-FQ66270035 (HZBJTT079-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116.003,642.483,213.32
32020/1/21FS-2001-FQ66270037 (HZBJTT081-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391.043,885.883,425.67
42020/1/21FS-2001-FQ66270039 (HZBJTT083-20201223)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MUC-RC-14,971.944,399.953,883.69
合计18,052.9815,976.0914,093.17

2020年1月19日,公司与富申实业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价18,052.98万元,合同约定富申实业公司向公司采购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合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公司向公司支付了定金1,805.30万元,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完成生产,产品符合交货条件。

2020年12月25日,富申实业公司指定哈综保集团分别对公司上述不同批次的货物重新签订《设备定制合同》、验收并出具了结论为验收合格的《设备验收交接单》,哈综保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到期日为2021年2月28日的商业承兑汇票18,052.98万元,公司向哈综保集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2020年底,上述合同相关的货物仍存放在公司,且哈综保集团委托公司暂时代为保管上述货物并签订《货物存放协议》。公司预收哈综保集团与上述合同对应的4张票据后,均已到期但未承兑,公司分别于2021 年 3 月 15日、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6月4日收到哈综保支付的货款 68.68 万元、1,000 万元、300万元,合计1,368.68万元,剩余款项16,684.30万元未回款,国瑞科技于2021年4月将上述合同项下的合同产品运送给哈综保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国瑞科技与哈综保集团开展的通信设备购销业务虽经验收并出具了结论为验收合格的《设备验收交接单》,但基于谨慎性考虑,截止2020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即2021年4月23日,根据哈综保集团期后票据逾期未兑付,且未按照回款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的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约定,不符合收入确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这一条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未在2020年确认上述业务的相关收入,因国瑞科技已于2021年4月将货物运送至哈综保集团指定地点,已对其失去控制,不满足存货确认条件,故未在存货科目进行列报,因上述业务公司形成一笔应收哈综保集团的债权,应在其他应收款列示,故将账面存货14,093.10万元及相应的销项税金2,076.96万元扣除合同项下已经收回款项1,368.68万元后的余额14,801.38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2021年7月13日,国瑞科技诉富申实业公司、哈综保集团、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常熟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苏0581民初10078号,国瑞科技要求被告支付货款4,474.7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2年4月,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刑事立案,故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2021年7月14日,国瑞科技诉富申实业公司、哈综保集团、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苏05民初1429号, 国瑞科技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1,773.4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2年3月,国瑞科技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 05 民初 1429 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刑事立案,故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由于富申、哈综保因牵涉一系列专网通信业务,企业根据现有情况,结合律师意见,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801.38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组就其他应收款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我们检查了相应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合同、并检查了相应的收款凭据及资金收款原始单据。

②查看了上述业务相关的销售环节的验收交接单、货物存放协议、发货通知单、货物签收单以及第三方物流证明文件等资料。

③向富申实业公司、哈综保集团就相关交易金额进行函证。

④检查了相应的诉讼资料,并就诉讼事项对当事律师进行访谈。

经核查,公司关于专网通信业务涉及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4)项目组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看并分析了移动式无线数据通信一体化系统、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合同及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并检查了相应的收付款凭据及资金收付原始单据。

②我们就通信业务的业务模式、生产过程等情况对公司副总经理陆国良、计算机事业部经理夏虹进行了访谈,特别是主材供应商的选取情况。结合获取作业指导书等生产文件在ERP生产系统中查看了生产记录。

③查看了通信业务相关销售环节的验收交接单、货物存放协议、发货通知单、货物签收单以及第三方物流证明文件等资料。

④计算并分析了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业务的毛利情况及成本构成情况。

经核查,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公司按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 报告期末,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09万元,同比下降42.78%,净利润-26,809万元,同比下降493.1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016万元,同比下降86.1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连续两年为负。细分产品毛利率方面,船舶配电系统毛利率为11.48%,同比下降24.43个百分点,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为33.03%,同比下降8.05个百分点。请结合行业环境、经营模式、销售定价、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船舶配电系统毛利率、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净利率较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原因主要为:

1)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到本期的24.57%,同比下降

22.34%。主要原因为民品项目中部分船舶中、低压配电产品出现毛利率亏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业务本期受行业调整影响,营收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军品领域,受军改影响,客户采购模式有较大调整,军品项目由以前的单一来源改为引进多家竞争,项目以招标和竞谈为主体,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收入和毛利空间,公司新订单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民品领域,整个船舶市场行情及海工市场虽有所恢复,但2021年以来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大涨大落,对船厂的成本控制造成了很大影响,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船厂为控制成本,对配套设备价格进行了限制,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众多设备厂商陷入低价竞争态势。而2021年是公司转型升级的一年,故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公司业务及产品毛利产生了不利影响。

2)主要产品定价机制有一定变化。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型船厂、科研院所及军工企业。受客户性质影响,主要产品的定价主要是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根据相关采购制度规定,采购需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方式。目前军品领域已普遍实现项目公开招标模式,这对公司业务及产品毛利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军品收入占比下降,2021年军品占总收入的53%,而2020、2019年占比分别为64%及68%。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连续两年为负,原因主要为:

1)军品订单项目回款周期长、金额分散。在部分项目中,公司作为配套厂商向总体单位销售产品,合同约定付款采用背靠背的方式,总体单位向最终用户交付设备后,收到款项,再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因此受到客户实际收到资金的影响;而由于总体单位交付的产品一般为大型系统产品,集成了较多不同厂商的产品,导致总体单位向最终用户的交付时间较长。上述约定导致了总体单位付款周期较长。

2)军品项目结算周期较长,回款速度较慢。军品项目,公司无论作为配套厂商或总体单位,最终回款来源均是国防预算,因此回款速度最终都受到国防结算付款流程的影响。受国防预算管理体制的影响,公司的军品客户或提供服务的科研院所或总体单位等客户的结算周期较长。

(3)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

年度广电电气国电南瑞ST天成可比公司本公司
平均值
2021年度31.06%26.79%6.16%21.34%24.57%

注:以上上市公司数据均取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数据。

公司的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公司是唯一一家船舶电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开关柜、高低压配电产品、变电站自动化产品等与公司类似的产品属于陆用,而公司产品属于船用领域,涉及民品和军品,且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所处的相关船用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可比上市公司稍弱,因此公司产品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性不强。根据行业内部重点企业数据,公司在行业中的军品毛利水平较高,而民品的毛利水平相对偏低,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净利率较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4)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做精做优传统船舶配套业务

公司全面开展了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围绕优势领域持续深耕,加强产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强大的技术创新活力和产品设计开发能力,2021年新增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1项。

同时,公司确立了以“新能源船舶、大型豪华邮轮及无人船”为目标的船舶配套新领域。2021年,公司中标了13.55万吨邮轮项目中的舱室电力分电箱合同,合同金额近30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为大型豪华邮轮首次采用国内厂商电气设备,是公司大型豪华邮轮目标战略中的重要一步,公司还承接了120TEU混合动力集装箱船整船配电系统,证明了公司在新能源船领域的电力系统打包能力。

在市场拓展上,公司将充分发挥战略股东带来的行业协同优势及体制优势,在现有智能船及智慧海洋业务领域,深度参与浙江省重大项目,通过设立浙江省销售中心,努力开拓浙江市场,实现浙江市场的突破性增长。民营市场上,公司行业拓展及市场营销人员积极主动出击,2021年公司获得了2条137米打桩船包括船用断路器在内的全船套电气配套订单,批量获得海运船舶岸电改造订单,与救助、打捞等系统船东达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后续的民营市场开拓铺就了

坚实的基石。2)核心元器件商用化。公司的船用断路器在商船应用从无到有,2021年累计应用十多条船型,实现了公司船用断路器的快速推广;公司完成了电液执行器的施工设计并下发生产加工,预计2022年可实现产值1000万元,阀门遥控系统已通过CCS认证,为下一步商船全面推广应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3)非船业务多路突破。

①进入高铁配套系统,形成了中车智慧救援系统、智能化监测系统等项目。

②开发水下潜航器业务,公司2021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水下潜航器的开发、制造及服务,目前已完成水下滑翔机的生产测试交付投入使用,通过深度合作,已基本确保了后续水下滑翔机的生产及后续维护保养业务。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营业收入确认,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并取得公司证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的确认资料,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对本期重要客户,查询客户工商资料,检查客户与公司、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5)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船检或军检报告及出库单以及相关回款情况,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大额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双向检查,确认收入的发生、完整性;

8)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的重要客户进行函证,其中包括:相关应收预收期初期末余额、累计已开具的发票金额、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

9)对本期部分重要客户抽样进行实际访谈或电话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及历年业务情况及往来款情况、对国瑞科技业务开展评价情况等。

(2)针对持续经营能力,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国瑞公司截止2021年末的在手订单,并对在手订单进行检查;

2)查看2021年国瑞科技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料;

3)就管理层应对可持续经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国瑞公司总经理等管理层进行访谈;

4)查看企业提供的2022年度经营预测及利润预测等数据,并结合访谈情况、2021年审计情况对国瑞公司2022年度的预测数据进行分析。经核查,国瑞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船舶配电系统毛利率、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均下降与实际经营情况吻合,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6,719万元,应收账款资产比为

34.14%,坏账准备余额6,940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7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6,673万元,本期计提2,683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为18,554万元,占应收账款的39.73%。请分别列示前十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付款日期、收入确认情况、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作年限,核查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前十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合作年限合同内容期末余额按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单项计提本期计提本期确认收入金额本期回款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客户1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50,539,459.761,556,687.526,759,292.2942,223,479.956,083,347.451,480,317.1813,547,920.00
客户2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36,534,161.5616,241,790.0020,292,371.56684,457.2816,050,610.6317,436,361.90
客户3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35,575,279.308,711,711.5020,420,629.886,442,937.925,513,699.13982,000.00
客户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31,695,617.6051,155.1731,644,462.43457,485.14-3,774,729.9414,784,692.83
单位名称合作年限合同内容期末余额按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单项计提本期计提本期确认收入金额本期回款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4[注]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
客户5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31,199,948.3620,842,531.1510,357,417.21965,178.2818,389,380.544,462,760.00
客户6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27,912,331.6627,912,331.66581,276.6333,408,008.8426,065,548.00
客户7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23,590,288.571,580,793.1921,711,794.24297,701.1435,258.0070,278.711,565,078.6812,610,268.90
客户8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22,345,697.118,075,247.7914,270,449.32742,517.357,943,982.307,495,350.00
单位名称合作年限合同内容期末余额按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单项计提本期计提本期确认收入金额本期回款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自动化系统
客户910年以上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22,341,875.797,698,218.1214,643,657.67968,537.287,541,962.952,971,130.19
客户105-10年船舶配电系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12,258,251.48482,905.9811,775,345.501,988,614.401,302,000.00
合计293,992,911.1983,958,754.60128,874,062.2062,941,810.9718,218,283.4235,258.0018,055,391.6582,604,611.18101,658,031.82

注:国家对军品价格开始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的方式,军方审价完成后,双方再签署补充协议,进行最终结算。前10大客户应收账款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军品订单累计滚动形成,计提的减值占本年度计提总额的67.30%,符合军品订单的实际情况。公司前十大客户签订的合同,根据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苏国防科工【2014】20号)规定,公司对客户名称、合同的内容、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付款日期不做单独披露。

经公司核查,公司前十大客户其中九家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前十大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项目组就应收账款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客户明细账及验收资料等测试应收账期划分的准确性;

③实施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④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⑤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⑥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重点关注对业主方已出现财务重大风险的项目,获取充分证据判断预期信用损失是否计提充分;

⑦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⑧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2)项目组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管理层对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询问管理当局有关重大交易的授权情况,审阅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③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的交易性质与范围;

④查阅会计报表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的及不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余额,尤其是接近报告期末或在报告期末确认的交易 。

经核查,国瑞科技应收账款前十名欠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国瑞科技应收账款期末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4.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766万元,较期初下降47.35%,其中,2,503万元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使用权受限,短期借款余额为17,500万元。请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并说明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业务逐渐由军品向民品转型导致整体毛利下降,且因为应收款回款较慢的影响,导致公司本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6,015.51万元;

2)公司因朝阳路项目、青岛路工程(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目)等项目的持续投入导致公司2021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2,481.61万元,导致公司本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减少1,959.55万元;

3)公司2021年新增借款17,500.00万元,归还短期借款20,500.00万元,并在2021年度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放现金分红1471万元,导致公司本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减少4,471万元。

(2)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变动金额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183,388.5645,903.65137,484.91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82,453,134.85198,641,786.44-116,188,651.59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25,026,393.575,811,698.0119,214,695.56

合计

合计107,662,916.98204,499,388.10-96,836,471.12

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607,153.16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10,511,100.00
保函保证金2,908,140.41
合计25,026,393.57

(3)货币资金的用途及存放情况

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公司零星开支;银行存款主要用途为公司日常运营进行资金结算,包括支付供应商货款、发放工资、缴纳税款、工程建设支出等;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及通知存款。

公司货币资金其他使用受限的情形主要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本公司在民生银行常熟市支行的银行账号内的存款1,051.11万元。查封冻结的其他货币资金产生原因,2021年7月12日,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子”)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1)苏0113民初字5765号),并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案件被告方的财产,故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本公司在民生银行常熟市支行的银行账号内的存款1,051.11万元。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存放方式、存放地点、限制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公司名称存放地点金额存放方式是否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
1常熟瑞恒开关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45,197.99银行存款
2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41,079.86银行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2,128,004.72银行存款
交通银行10,125,510.93银行存款
宁波银行48,619.58银行存款
浦发银行154,733.04银行存款
招商银行62,918.55银行存款
浙商银行100,587.83银行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31,521,180.91银行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2,264,022.95银行存款
中国银行8,630.80银行存款
3常熟市海创自动化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5,316,590.40银行存款
交通银行255,787.67银行存款
4上海瑞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116,470.30银行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21,646,011.33银行存款
5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362,850.50银行存款
交通银行1,620.37银行存款
中国银行290.8银行存款
序号公司名称存放地点金额存放方式是否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
招商银行628.55银行存款
6苏州锐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228,697.63银行存款
中国银行117.83银行存款
7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4,228,482.67银行存款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3,795,099.64银行存款
合计82,453,134.85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存放方式、存放地点、限制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公司名称存放地点金额存放方式是否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
1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10,511,100.00银行存款-通知存款
2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3,379,030.07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3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4,780,207.55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4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5,500,727.06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5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354.53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6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854,974.36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合计25,026,393.57

(4)公司的债务风险情况:

偿债指标能力分析如下:

指标2019年2020年2021年
资产负债率44.87%35.77%31.94%
速动比率151.39%166.97%149.59%
流动比率174.21%213.42%196.63%

根据公司三年的速动比率及流动比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本年度负债率为31.94%,属于较低水平,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年审会计师意见:

项目组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国瑞科技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2)打印开户清单并与明细表账户数量核对,对发函的银行地址进行核对,对所有账户(包括期末金额0余额、本期销户的账户)执行函证,实施函证过程控制,通过回函检查,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受限情况、金额的准确性,并执行大额双向测试及替代程序,获取银行网银截图、对账单,核查资金余额的准确性;

3)检查银行借款协议、票据承兑协议、保函协议,对开户银行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国瑞科技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作为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等受限情况;

4)核查诉讼资料,并核查网银截图,核查国瑞科技2021年12月31日账户冻结情况以及诉讼冻结金额;

5)核查通知存款受限情况,根据通知存款回函、网银截图核查国瑞科技2021年12月31日受限情况;

经核查,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公司当前的现金流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还款安排,债务风险较小。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2,878万元,较期初增长223.73%,均为新建厂房项目建设。其中朝阳路项目预算为1万元,本期投入1,936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的23.13%,工程进度为20%。请核实上述朝阳路项目预算数是否准确,如否,请做相应更正,并详细说明上述项目有关建设、运营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间、运营期间,各期间项目安排,目前建设具体情况,工程投入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回复】

经核实,朝阳路项目预算数据为公司年报填写错误,朝阳路项目预算正确金额为11090万元。

朝阳路工程项目情况:

(1)本项目为船用电气设备扩建项目,项目已取得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常熟发改备【2018】706号,常熟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常环建【2018】378号,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常土挂让复【2018】59号,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许可证编号320581201912040201、320581201912040301,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建第32058120190037号的批复

(2)建设规模及内容:批租土地80亩,建造厂房及配套用房50000平方米,采购哈斯全能型加工中心、数控精密激光切割机等先进设备,年增产800台套船用自动化设备。批复时间2018年6月21日。

(3)目前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朝阳路瑞特产业园-1#2#集宿楼、活动中心、门卫

1、开闭所工程,建设规模7470.51平方米,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预计2022年6月份完成项目联合验收。项目建设投入与工程进度基本匹配,项目不存在减值情况。其余厂房及配套设备按项目计划持续推进建设。

6. 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规定,补充披露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

并说明与2020年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回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27,099,077.4678.23%162,004,527.4380.01%
直接人工8,941,951.895.50%11,055,076.895.46%
制造费用26,424,809.0516.26%29,409,656.8814.53%
合计162,465,838.40100%202,469,261.20100%

公司的2021年营业成本主要构成与2020年营业成本构成不存在显著差异。

7. 报告期末,你公司管理费用为5,994万元,同比增长34.42%。请结合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及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管理人员数量及其变动情况等,说明在你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公司报告期管理费用5,594.12万元,较上年同期4,459.25万元同比增加1,534.83万元,增幅34.42%。该增幅主要为股权激励费用、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及差旅费、中介机构费用的增加引起,具体如下:

项 目2021年发生额2020年发生额上涨金额
股权激励费用--6,743,328.716,743,328.71
职工薪酬34,180,982.0830,099,256.764,081,725.32
业务招待费2,679,847.201,535,707.081,144,140.12
办公及差旅费3,598,941.132,172,176.111,426,765.02
中介机构费用2,516,284.691,693,066.18823,218.51
合计42,976,055.1028,756,877.4214,219,177.68

(1)股权激励费用

2020年因股份支付第三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冲回以前年度股权激励费用6,743,328.71元,2021年股权激励已结束,该事项造成2021年管理费用中股权激励费用同比增加6,743,328.71元。

(2)职工薪酬情况

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发生额为30,099,256.76元,2021年发生额为34,180,982.08元,增加4,081,725.32元,主要原因如下:

1)2021年公司全面推行事业部负责制,2021年管理人员269人,较上年同期239人增长12.55%,其中公司本年新增子公司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

2021年4-12月职工薪酬金额为875,609.03元;除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薪酬增加的影响外,公司其余管理人员人数的增加导致职工薪酬总额增加909,882.66元。

序号专业构成类别本期专业构成人数(人)上期专业构成人数(人)增幅
1技术人员119.00100.0019.00%
2财务人员8.007.0014.29%
3行政人员142.00132.007.58%
合计269.00239.0012.55%

2)公司2020年受疫情因素影响,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2020年1月至12月实施减免,2021年社会保险费不予减免,2020年存在因疫情减免公司部分养老保险、企业部分失业保险情况,导致2021年较2020年社会保险增情况加1,349,251.34元;

劳动保险费2021年发生额2020年发生额上涨金额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34,915.75611,752.671,023,163.08
常熟市海创自动化有限公司397,376.3681,702.57315,673.79
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59,945.8649,531.3910,414.47
合计2,092,237.97742,986.631,349,251.34

3)2021年公司承担大股东派遣高管薪酬1,385,943.34元,2020年承担派遣高管薪酬为438,961.05元,增长946,982.29元。

(3)业务招待费情况

2021年公司业务招待费较2020年增加1,144,140.12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拓展销售业务,有针对性的提高客户多元化,避免客户过于集中的风险,公司高管及各事业部积极寻访客户,邀请客户前往常熟考察及业务交流,故2021年业务招待费用增幅较大。

(4)办公及差旅费情况

2021年公司办公及差旅费较2020年增加1,426,765.02元,除2021年因新纳入合并的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4月-12月办公及差旅费280,064.03元外,办公费、差旅费分别较2020年增加443,155.10元、703,545.89元,其中办公费增加主要系公司建造的科创中心进一步启用,重要日常会议及与客户见面会等会议均在科创中心举办所致。差旅费增加主要系公司本级及子公司常熟市海创自动化有限公司为拓展业务,寻求客户资源,公司高管及各事业部人员多次前往上海、武汉、湖南、南京等地与客户会谈所致。

(5)中介机构费用情况

公司2021年中介机构费用较2020年增长823,218.51元,主要系公司通信业务暴雷,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公司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其与

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故律师费大幅增长所致。除上述五个方面影响管理费用增幅较大外,2021年公司因业务需要,新购置和建造完成固定资产9,680,340.55元,同时对青岛路厂房进行修缮,致使折旧和摊销费用、维修及绿化费进一步增加,从而影响管理费用亦有所增幅。年审会计师意见: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将管理费用的各个明细项目发生金额与上年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合理性;计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并与上年数据及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询问销售部门人员及管理层,调查异常变动情况;

3)执行管理费用的细节测试,检查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包括合同、发票、流程审批、咨询费支出,评价管理费用的真实性;

4)执行期后程序,查看本年计提的大额管理费用在次年实际支付情况;检查合同等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管理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询问管理层并查询大额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大额服务费的合理性和咨询费支持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舞弊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等信息。

经核查,国瑞科技费用核算真实、准确,不存在大额跨期结转费用以调节利润的情况。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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