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的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明明、孙春红、边泓、刘京建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