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好利科技股票代码:0027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翔宇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6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好利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翔宇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翔宇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7072419**********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
华统股份 | 002840 | 5.35%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7,941,58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11.9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003,22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6.4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王翔宇 | 大宗交易 | 2021年7月21日 | 46.60 | 980,000 | 1.47%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13日 | 46.23 | 1,867,000 | 2.00% | |
大宗交易 | 2022年6月6日 | 53.24 | 1,876,000 | 2.01% |
注:1.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以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减持的具体内容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王翔宇 | 7,941,588 | 11.91% | 6,003,223 | 6.43% |
注: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66,680,000股;权益变动后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王翔宇于2020年9月2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翔宇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41,588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91%。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王翔宇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13日 | 46.23 | 1,867,000 | 2.00% |
大宗交易 | 2022年6月6日 | 53.24 | 1,876,000 | 2.01% | |
合 计 | - | - | - | 3,743,000 | 4.01% |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电话:0592-7276981
3、传真:0592-5760888
4、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王翔宇
签署日期: 2022 年 6月 7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王翔宇
签署日期: 2022 年 6月 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股票简称 | 好利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7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翔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7,941,588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91% 注: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003,223股 持股比例:6.43% 变动比例:5.48% |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变动方式:大宗交易 变动时间:大宗交易的变动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6月6日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王翔宇
签署日期: 2022 年 6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