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翔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出具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翔宇先生于2022年6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自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6日,王翔宇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4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翔宇 | |||
住所 |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6月6日 | |||
股票简称 | 好利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72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87.60 | 2.01% | |||
合 计 | 187.60 | 2.0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787.9223 | 8.44% | 600.3223 | 6.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7.9223 | 8.44% | 600.3223 | 6.4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由于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及操作失误,王翔宇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未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停止减持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王翔宇先生对本次通过大宗交易超比例减持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超比例减持行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王翔宇先生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审慎管理和操作证券账户交易,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王翔宇先生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王翔宇 | 大宗交易 | 2021年7月21日 | 46.60 | 98.00 | 1.47%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13日 | 46.23 | 186.70 | 2.00% | |
大宗交易 | 2022年6月6日 | 53.24 | 187.60 | 2.01% | |
合计 | 5.48% |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672,000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王翔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王翔宇先生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减持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99)。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王翔宇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4.1588 | 11.91% | 600.3223 | 6.43% |
注: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变动前公司当时总股本为66,680,000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93,352,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翔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王翔宇先生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由于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理解不够透彻及操作失误,王翔宇先生2022年6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未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停止减持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王翔宇先生对本次通过大宗交易超比例减持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超比例减持行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王翔宇先生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审慎管理和操作证券账户交易,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4.公司后续将持续加强提醒和督促股东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翔宇先生出具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