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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上海电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注 意 事 项 ...... 1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 2

2、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 3

3、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 14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2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25

6、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6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 31

8、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 32

9、关于修订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7510、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9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注 意 事 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注意事项。

1、本次大会公司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3、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大会审议的第一项至第八项议案、第十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出席本次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东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第九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出席本次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东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除非征得大会主席同意,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6、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电气”)2021年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告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现将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在世纪疫情冲击下,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环境持续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发展受到“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2021年也是公司发展的困难期、关键期。在新任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上海电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的发展为第一要务,聚焦主责主业为第一根本、服务国家战略为第一使命、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核心人才为第一资源,保持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平稳有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88亿元,同比下降

4.3%;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15.07%,同比减少1.6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疫情以及大宗材料涨价影响,公司海外工程项目投入大幅增加,项目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9.88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37.58亿元。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4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0.25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订单人民币1,44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3%。公司新增订单中,能源装备人民币612.6亿元(其中风电设备人民币121.8亿元,核电设备人民币89.0亿元,储能设备人民币65.1亿元,燃煤发电设备人民币145.0亿元),工业装备人民币

429.9亿元(其中电梯人民币232.7亿元),集成服务人民币399.3亿元(其中能源工程服务人民币263.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人民币2,861.0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3.6%,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中,能源装备人民币1,432.5亿元(其中风电设备人民币362.2亿元,核电设备人民币271.7亿元,储能设备人民币30.3亿元,燃煤发电设备人民币490.9亿元),工业装备人民币123.8亿元(其中电梯人民币41.6亿元),集成服务人民币1,304.7亿元(其中能源工程服务人民币1,097.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围绕主责主业,核心产业稳定发展

我们积极对接国家“双碳”战略,稳步推进优势业务的发展。我们在高效清洁能源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我们提供的燃煤发电主装备系统不断刷新全球最低煤耗指标。我们的核电业务继续保持综合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全年累计出产发运核电主设备12台套,并且实现了“国和一号”示范项目蒸汽发生器及堆内构件等一批全球首台套产品的成功发运。我们的风电业务顺利完成海上风机抢装任务,积极推进海上漂浮式风机自主研发,推进叶片、驱动链、塔筒等部件的技术穿透。我们投资及总承包建设的广东粤电大埔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报告期内,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菱电梯”)服务产业化取得新进展,致力于打造规范化、专业化

的维保业务,将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打造成为我们的竞争优势。我们的叶片、轴承、紧固件、工具等工业基础件业务围绕“成为世界一流的工业基础件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国内中高端基础件进口替代主力军”的愿景,持续推进业务整合和产业协同,已形成高质量的“专精特新”业务集群。报告期内,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我们与其他国内企业强强联合,在巴基斯坦先后中标了多个总包工程项目,包括2座500kV变电站、4座220kV变电站的升级及改扩建工程。我们努力克服持续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坚持推进在阿联酋、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英国、马来西亚等海外工程项目的建设。

2、聚焦科技赋能,技术驱动新竞争力

报告期内,上海电气下属各核心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速涌现,我们参与建设的全球首座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次并网成功,上海电气作为重要参建单位之一,提供了核岛和常规岛多项核心设备。作为我国核电走向世界的“国家名片”,我们参建的“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为数不多的具备自主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我们完成了2项材料国产化、5项焊接技术、4项检测技术、7项工艺技术的技术创新,实现了福清核电5号机组堆内构件制造、加工、装配、检测等全面国产化。附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自主研发成功百米级碳纤维叶片,发布了专为应对高温、高湿、高盐、台风、地震等多变复杂的海洋环境而自主研发的Petrel产品平台及该平台的首款海上风机EW11.0-208,该机型样机下线时为国内自主研发的亚洲最大直驱海上风电机组,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领域自主创新取得新突破,正式步入10MW+时代。上海三菱电梯成功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

量回馈、节能环保型的中高速电梯,打破了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带动了行业技术能级的提升。我们自主研发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平台和智能维保管理平台成功应用于上海地铁5号、7号和18号线。报告期内,我们的科研创新生态构建力度持续加大,成功举办首届“智造升级、创新赋能”科技活动月并签约22个创新科研项目。

3、加快智造升级,数字化赋能持续提升

我们聚焦智能制造、智能基础设施、智慧能源,以“产业智能化、服务产业化”双轮驱动的方式来推动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集团下属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的智能制造一期工程——数字化产线正式投产,实现了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我们发布了上海电气“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3.0版,升级后更凸显内通外联的指挥枢纽作用,实现智能化的决策与控制指令,支撑制造企业平台化研发、精益化生产、服务化运维、智能化管理等全价值链一体化提升。“星云智汇”已接入涵盖风机、电梯、机床等15余万台价值人民币1,430多亿元的设备,提供面向风场、储能、光伏等多个领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我们中标盐城市智慧能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建设大数据平台并接入部分光伏场站试点的基础上,实现盐城市内所有新能源电站生产运行数据的接入、存储、展示和智能化分析应用。

4、秉持开放协同,推进合作共赢

我们秉持“开放协同、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积极与各方展开合作。我们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将充分发挥上海电气产业制造优势和申能集团专有科技集成创新,形成服务全国煤电升级改造的“上海方案”。报告

期内,我们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专注于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智能维保业务,已中标上海轨交5号线车站机电设施设备集成运维项目。报告期内,我们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相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各自优势,拓展更多合作领域,谋求共进发展。

5、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集团下属电气风电于2021年5月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成为上海国资分拆上市第一股。我们稳健推进下属企业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了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计划。我们的科技创新机制体系不断健全,已初步建立规划引领、项目协同、人才互通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科研资产共享、共性技术共研、重大科研项目协同创新机制。

展望未来,我们将把握国家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带来的重大机遇,对接国家“双碳”战略,聚焦主责主业,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积极布局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创新管理相结合,提升内外部协同能级,推进管理变革,推动上海电气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佳绩,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2.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83%,主要是由于板块内风电设备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7.88%,较上年同期增长0.8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2.41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6.36%,较上年同期减少0.6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47%,主要是工程服务收入下降引起;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6.24%,较上年同期减少5.72个百分点,主要是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06.811,365.40-4.29
营业成本1,114.831,141.99-2.38
销售费用46.3040.7613.59
管理费用79.3081.02-2.12
财务费用11.2718.70-39.73
研发费用54.0648.541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5446.96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59-36.0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524.68-12.28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可转债到期兑付以及应收款项融资业务规模下降,财务费用相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减少,采购货物生产备货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

同期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回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13.8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88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37.58亿元。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能源装备592.24486.3417.885.834.70增加0.89个百分点
工业装备422.41353.2916.360.150.97减少0.68个百分点
集成服务394.52369.926.24-24.47-19.55减少5.72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1,075.87866.7919.43-6.97-8.09增加0.98个百分点
其他国家和地区238.01249.08-4.659.9826.31减少13.53个百分点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风机兆瓦5,2564,656972-5.2-8.762.6
电梯106,298100,35671,5476.37.19.1

关于风机库存量均较上年大幅上升的说明:系为2022年交付准

备。

(3)成本分析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能源装备原材料423.7087.12408.2487.893.79
人工成本32.396.6630.446.556.41
其他费用30.256.2225.845.5617.07
合计486.34100.00464.52100.004.70
工业装备原材料290.0582.10287.2782.110.97
人工成本29.328.3028.778.221.91
其他费用33.929.6033.849.670.24
合计353.29100.00349.88100.000.97
集成服务设备238.3464.43319.4069.46-25.38
建安73.9119.9868.3814.878.09
其他费用57.6715.5972.0515.67-19.96
合计369.92100.00459.83100.00-19.55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334.2911.11327.9910.401.92
存货328.7910.93299.869.519.65
短期借款118.363.93156.274.95-24.26
长期借款238.457.93154.084.8954.76
应付票据165.795.51120.843.8337.20
应付账款613.0420.38658.5320.88-6.91
合同负债391.6013.02453.6214.38-13.67

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长期借款较期初上升,主要系本期集团融资结构变化所致。

应付账款较同期有所下降,应付票据较期初上升,主要是本年度采购备货以票据结算的方式增加。

三、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电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工作主基调,实施“科技推动、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打造“开放协同、合作共赢”的发展局面,着力推进“智慧能源、智能制造”的双智联动、“产业智能化、服务产业化”的双轮驱动、“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的双网互动,加快推进产业的低碳化、数字化转型,以科技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坚定不移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

集团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提高经营质量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目标,即保持主业规模稳中有进、持续提升主业净资产回报率、提高装备与服务业务占比、提高战略新兴产业比重、提高人均效能和优化资产结构。

提升产业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主要从存量产业创新转型和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两大方面着手推进。存量产业创新转型有三条路径: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构建服务产业化能力,以及依托第一梯队培育新动能。重点培育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自动化装备与软件等战略新兴产业。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集团将在自身高效清洁能源装备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布局“风光储氢”核心装备产业,推动资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良性协同发展,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助力实现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贡献力量。同时,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大力发展自动化装备和工业软件产业,持续提升数字化赋能装备制造智能化水平。

为切实推进高质量发展,集团将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组织管

理、公司治理、人才建设等层面,构建科学高效、动能强大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管控有序、高效协同的组织体系,构建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构建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人力资源战略性支撑体系。

四、经营计划

2022年,我们将围绕“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工作总基调,以“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服务化”为核心,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持续提升数制融合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协同创新能力、风险控制和应对能力,把握“双碳”机遇,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产业发展战略,深挖发展潜力

我们将围绕“科技推动、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推进“产业智能化、服务产业化”的双轮驱动,以实现主业的高质量增长为目标,既要抓好存量产业转型发展,又要抓好新赛道、新产业布局。对于存量产业,我们将通过目标客户向“大工业”拓展、技术升级与管理提升驱动降本增效、服务产业化、培育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存量产业转型升级。对于新产业,我们将对接国家战略,向优势产业集聚资源,重点聚焦在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新赛道,壮大新动能,提升主业盈利能力。

2、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我们将推动科研投入持续增长,2022年研发投入率不低于3.5%。优化科研投入结构,重点向新赛道、新业务倾斜,引导创新主体持续提高科研投入集中度、科研投入产出率和科研成果转化率。统筹内外部的创新资源,打通对内协同创新、对外开放创新的双循环。多管齐下,通过自主研发、开放创新、技术型并购,拓展技术来源渠道。在

赛道清晰、方向明确的前瞻性技术领域持续投入,为抢抓未来发展机遇做好技术储备。

3、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我们将持续以“星云智汇”为抓手,秉承“双碳”目标原则,牢牢把握低碳化与数字化发展机遇,一方面以价值为导向,夯实平台技术底座,一方面直面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痛点、难点、堵点,提供更加贴合企业实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总结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管理经验,加快形成可推广的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促进下属制造型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持续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

4、提升管理赋能水平,增强发展动力

我们将提升内外部的协同能级,加强资源相互对接,在市场拓展、技术创新、补链强链等方面加大协同力度,充分发挥集团整体竞争优势。全方位推进管理变革,推进扁平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风控体系。加大机制创新和激励力度,探索推进灵活多样的激励方式,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动力。

5、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好新旧动能转换

我们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对于核心产业将持续深耕、不断创新,对于落后产业和落后企业将坚决退出,让有限资源向新赛道集中,全力以赴谋划新赛道、壮大新动能。同时,我们将通过盘活资源、抓好管理,降低有息负债、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等措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升主业盈利能力。

现将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监事会2021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0日召开监事会五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周国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同意华杏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监事职务。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任蔡小庆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同日,监事会五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选举蔡小庆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监事会五届四十二次会议,同意张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五届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蔡小庆先生、职工监事袁胜洲先生、监事韩泉治先生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21年9月17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延期进行。在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积极参与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共组织召开了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三十八项,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审议议案具体如下:

召开 时间会议 名称序号议案名称
2021年1月29日五届三十四次监事会会议1《关于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2021年3月26日五届三十五次监事会会议2《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个别重大项目计提合同预计亏损的议案》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7《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8《关于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1年4月29日五届三十六次监事会会议2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3《关于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协议转让及租赁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2021年5月11日五届三十七次监事会会议24《关于调整2021-2022年度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5《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取消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议案》
2021年5月20日五届三十八次监事会会议26《关于同意周国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的议案》
27《关于同意华杏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监事职务的议案》
28《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021年6月28日五届三十九次监事会会议2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年8月17日五届四十次监事会会议30《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所持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80.59%股权的议案》

2021年8月27

2021年8月27日五届四十一次监事会会议3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3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33《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3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8日五届四十二次监事会会议35《关于同意张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1年10月28日五届四十三次监事会会议36《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2月17日五届四十四次监事会会议37《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38《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议召开方式: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监事参加监事会情况:

监事姓名参加监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监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蔡小庆

蔡小庆64200
韩泉治115600
袁胜洲114700
张 艳95400
周国雄51400
华杏生51400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认真执行公司证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采用与管理层访谈、查阅资料、参加审核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实施检查监督,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追溯调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对资产负债表科目和利润表科目重分类调整。监事会认为,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和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公司对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确

认相关损失,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Broetje-Automation GmbH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对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下属企业对所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公司对所承接的迪拜光伏光热电站工程项目计提预计合同亏损。监事会认为,前述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变更、使用和披露,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行为均依照有关程序进行决策与执行,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各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正公平,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行为。

6、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独立意见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8、监事会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意见

2021年,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抗击疫情,响应绿色战略,营造温暖社会,持续捐资助学、扶贫济困,树立及巩固企业良好形象。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其他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现将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53号),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与经营绩效

(一)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008.02亿元(2020年:

人民币3,154.03 亿元),较年初下降4.6%;负债总额人民币2,026.58亿元(2020年:人民币2,085.53亿元),较年初下降2.8%;股东权益人民币981.44亿元(2020年:人民币1,068.49亿元),较年初下降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581.34亿元(2020年:人民币664.01亿元),较年初下降12.5%。本公司本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67.4%,较年初增加了1.2个百分点。本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人民币543.77亿元,较年初减少64.92亿元。

(二)经营绩效

1、营业收入、毛利与毛利率

本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88亿元(2020年度:

人民币1,372.85亿元),比上年下降4.3%;毛利额人民币198.01

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230.08亿元),比上年下降13.9%;毛利率15.1%(2020年度:16.8%),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2、费用

本公司2021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人民币

179.6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7%,比上年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本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人民币99.88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人民币37.58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 1)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 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4、基本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本公司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64分,较上年由盈转亏。本公司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9%,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21.48个百分点。

(三)分部绩效

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88亿元,比上年下降4.3%。本公司毛利率为15.1%,同比减少1.7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迪拜项目投入大幅增加,同时,受大宗材料涨价影响,项目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所致。

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2.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83%,主要是由于板块内风电设备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7.88%,较上年同期增长0.89个百分点。

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2.41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6.36%,较上年同期减少

0.68个百分点。

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47%,主要是工程服务收入下降引起;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6.24%,较上年同期减少5.72个百分点,主要是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

二、现金流量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净额为人民币105.54亿元(2020年度:流入净额人民币46.9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减少,采购货物生产备货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同期有所增加;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58.59亿元(2020年度:流出净额人民币36.0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主要是收回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同期有所增加;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21.65亿元(2020年度:流入净额人民币24.68亿元),筹资活动净流入同比基本持平。

现将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761,529千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94,008千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127,375千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05,104千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计划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服务内容

1、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咨询;

2、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法定审计;

3、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4、新制订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培训;

5、海外业务税务风险评估咨询;

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重大事项会计处理咨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01室。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2016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自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2000年起成为执业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自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1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7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2,7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275万元。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2021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审计费将不高于2021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薪酬及批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共7名,监事2名。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已离任董事共3名,监事1名。原预算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541.71万元,未超出预算。支付董事、监事薪酬具体如下: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冷伟青人民币25.77万元;副董事长干频人民币40.40万元;董事兼总裁刘平人民币22.48万元;董事朱兆开人民币59.28万元;独立董事习俊通人民币22.50万元;独立董事徐建新人民币22.50万元;独立董事刘运宏人民币22.50万元。监事会主席蔡小庆人民币39.34万元;职工监事袁胜洲人民币75.32万元。

原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郑建华人民币39.34万元;原董事兼总裁黄瓯人民币65.33万元;原董事朱斌人民币19.76万元。原职工监事张艳人民币87.19万元。

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额度根据现有董事、监事人员编制预算制定。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22年,公司及下属企业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36,518万元。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53,373万元,其中:

(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2,800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70,573万元。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297,445万元,其中:

(1)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046,861万元;(2)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50,584万元。

3、对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5,700万元,其中:(1)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为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2)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5,300万元,担保期限为八年;(3)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梧州市园区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0,4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

上述担保额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对各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的有效期分别至对其担保期限日

止。2022年4月18日,公司五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73万元,被担保企业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站设备、特装设备(除专控),矿山设备、冶金设备、机械设备、工矿配件和电控设备的销售、设计、制造和安装,设备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人力装卸服务,成套工程的设计和制作,从事机械加工和电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6,6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9,22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2,18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0,79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7,04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7.76%。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5,73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84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3,33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2,66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人民币121,24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67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1.99%。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2)格尔木美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格尔木美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生产、销售。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供电业务。电力设备、五金交电销售。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0,48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1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17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289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8.6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0,95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9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2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3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002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2.60%。

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十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与运营。

(3)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黑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黑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冶炼、铸造、锻压、热处理、金属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热加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0,5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909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6,71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5,08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2,19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633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91.49%。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8,2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95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42,11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3,7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1,64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38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4.10%。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4)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72万

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4,42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6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0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823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56.94%。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57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0,21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5,3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0,1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26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81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3.15%。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十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电气投资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需要。

(5)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

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为电气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环保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废物焚烧、物化处理和安全填埋;固废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回收除外);环保装备的制造;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05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8,54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0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0,78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

5,28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2,47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53.70%。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80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2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7,91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1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2,9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21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9,75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58.77%。

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十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投资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需要。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97,445万元,被担保企业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51%,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勘察;环境影响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0,47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78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7,56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0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1,00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556万元;2020年12

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0.53%。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11,2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92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8,20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4,3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1,18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848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4.36%。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与非融资性保函。

(2)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47.4%,经营范围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蓄电池租赁。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7,3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06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11,26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7,3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5,8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0,74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3,895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9.5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4,601万元,净利润人民

币-8,640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0,0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4,7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5,8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4,40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5,25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8.96%。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借款担保期限六年,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期限一年。

(3)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47.4%,经营范围是清洁能源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相关业务;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储能系统、电源、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其设施的运营、租赁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54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236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2,61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2,3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7,1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5,61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0,263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5.24%。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2,3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9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92,2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8,5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8,451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人民币59,60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3,646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7.29%。

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其中储能基地建设项目借款担保期限八年六个月,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期限一年。

(4)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70%,经营范围是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节能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机电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和电池的销售和维修。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5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54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7,1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6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23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89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20.81%。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5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25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86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07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93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14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21.70%。

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开立非

融资性保函。

(5)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59.4%。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装卸搬运;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82,62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88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34,47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17,3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91,39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7,079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4.89%。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43,09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960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99,59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6,3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55,51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3,25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2.24%。

电气风电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八年,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

设备采购。

(6)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为电气风电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59.4%。经营范围是电力设备生产、销售;工程服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综合控制系统系统研发、生产;生产、安装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工程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风力发电配套零部件的批发;电站设备检修服务及提供备品备件;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发电与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发电与销售,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能源工程设计、投资、施工、咨询服务,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4,65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49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19,07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6,6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9,9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8,67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2,402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1.19%。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97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1,92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6,1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5,4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13,49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5,796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4.07%。

电气风电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八年,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设备采购。

(7)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电气风电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59.4%。经营范围是风能、太阳能、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发电与销售以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03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7,40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4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0,0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0,81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8.61%。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9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46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7,49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0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0,5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8,5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44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4.81%。

电气风电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八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8)上海电气(淮北)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淮北)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65%,经营范围是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发电、发热及销售;电力生产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生物质燃料及灰渣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废弃物)。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4,37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64

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3,8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7,7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7,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7,87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109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0.43%。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2,40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5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4,90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0,748万元(其中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总额人民币17,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0,41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156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3.60%。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三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上海电气(淮北)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质押,为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

(9)上海电气(启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启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97.95%。经营范围是水污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力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水资源管理,绿化管理服务,河湖垃圾清理服务,环保设备销售,港口经营,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6,71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96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76,16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0,9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0,93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5,22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8.65%。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9,2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31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04,782万元,负债总额

人民币148,3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8,5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99,74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6,45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2.43%。

公司拟为其提供项目担保,期限二十年六个月,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10)上海电气研砼(木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研砼(木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钢结构、混凝土结构风电塔筒的制造、运输和安装;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模具生产和模具设计,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检测,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预制构件生产线设计与制造,建筑工业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预制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钢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砼制品制造、研发;建筑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砂石加工及销售。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6,2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53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5,07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4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8,45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61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3.61%。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1,22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3,80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09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6,9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0,11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714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1.79%。

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六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11)上海电气研砼(如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研砼(如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模具设计、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审图、检测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建筑材料销售;预制构件生产设计;建筑工业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钢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5,3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9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8,10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08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6,08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01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8.86%。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8,10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0,63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0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1,7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3,37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53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6.37%。

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五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12)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业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检测,建设工程审图,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预制构件生产线设计与制造,建筑工业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预制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7,3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1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8,08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8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3,82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255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4.85%。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54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2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8,34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8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3,85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497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4.14%。

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六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13)上海电气研砼(成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研砼(成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模具设计、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检测;建设工程审图;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制构件生产专用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建筑工业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预制混

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钢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1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6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8,0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0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7,05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97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4.48%。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5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67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9,7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88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8,88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4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5.74%。

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六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14)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95%,经营范围是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给排水设施销售、安装,工程技术,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给排水工程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销售及维护运营;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自来水的生产及销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及配套服务,水利工程、市政管网、市政水厂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环保工程建设与运营。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107万元,净利润人民

币138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0,56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2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3,25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0,85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342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4.37%。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4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2,13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3,3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5,8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37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74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9.24%。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90%。经营范围是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集中式乡镇污水处理业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给排水设施销售、安装,工程技术,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销售及维护运营;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来水的生产及销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及配套服务,水利工程、市政管网、市政水厂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环保工程建设与运营。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8,64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3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2,98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4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1,87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3,33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54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2.45%。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2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9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0,27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9,8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4,35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5,3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38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9.35%。

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拟为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拟为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均为二十五年,主要用于办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业务。此担保事项为公司两项目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无需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进行担保。

(15)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优”)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95.56%,经营范围是投资及贸易。

2020年1-12月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52,817万欧元,净利润-7,770万欧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53,097万欧元,负债总额53,164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776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9,981万欧元),资产净额-67万欧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00.13%。

2021年1-12月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59,600万欧元,净利润-444万欧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56,708万欧元,负债总额57,058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535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32,790万欧元),资产净额-350万欧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00.62%。

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五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此外,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置换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

(16)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

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为上海集优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95.56%。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加工各种类高精度、高强度紧固件(包括12.9级及以上)及其相关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汽车零配件、紧固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金属制品(钢材和贵金属除外)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提供紧固件机械的组装、安装服务及商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8,84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11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4,45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4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45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4,33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95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16.17%。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0,47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22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4,39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18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5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8,76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78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19.63%。

上海集优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用于生产周转;担保期限为八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Nedfast Holding B.V.为上海集优综合持股比例为100%的下属

子公司,对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的综合持股比例为50%,拟为其向客户Brose、ZF分别出具股东支持函,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Koninklijke Nedschroef Holding B.V.为Nedfast Holding B.V.的全资子公司,对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的综合持股比例为50%,拟为其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生产周转。

(17)上海飞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上海飞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输配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30%。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电工器材自产自销;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电缆材料、塑料自产自销。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38,3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187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8,38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1,90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6,475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8.3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27,83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4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7,83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0,21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7,617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0.57%。

输配电有限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18)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

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为输配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40%。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电线电缆经营;从事电线电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0,4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1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79,36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5,10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26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4.62%。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25,3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8,33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3,23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10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2.54%。输配电有限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19)上海电气集团(张家港)变压器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张家港)变压器有限公司为输配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5.01%。经营范围是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3,9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1,79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49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3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0.57%。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8,11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69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1,61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8,66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957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8.97%。

输配电有限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20)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50%。经营范围是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包,技术服务。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4,08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3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14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

币16,35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16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01.34%。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6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5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4,53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53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00.03%。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拟为其提供保函担保,期限六年。

(2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5.24%。经营范围是设计制造:

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4,51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5,825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38,71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93,5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386,410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人民币624,33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45,12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3.89%。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56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451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854,06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35,39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人民币450,8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72,81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18,67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4.40%。

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三年,用于其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

(22)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为天沃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2.19%。经营范围是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焦炭、橡塑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木材、一般劳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煤炭经

营。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84,17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8,251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070,86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91,4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694,2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608,52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9,43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6.16%。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33,8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3,87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081,00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38,7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40,7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863,85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2,212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7.97%。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天沃科技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均为三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23)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机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6.22%。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危险废

物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6,82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2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4,5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5,7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3,89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8,789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0.13%。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9,9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9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7,63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9,9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8,31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7,682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9.32%。

中机电力拟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比例,为中机电力提供反担保。

(24)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为天沃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9.14%。经营范围是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6,32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9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4,09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9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6,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6,89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112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0.48%。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8,740.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3,0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8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5,80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152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8.94%。

天沃科技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提供反担保。

(25)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为天沃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2.95%。经营范围是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88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19,70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1,2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1,24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8,462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7.94%。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9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19,4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3,6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6,15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5,764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9.14%。

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十五年,用于项目建设,天沃科技拟为该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期限十五年。

天沃科技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十五年,用于项目建设。

(26)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为天沃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5.24%。经营范围是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家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22,50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92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36,22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12,9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11,67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3,32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1.73%。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54,7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04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30,90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9,8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98,75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1,048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9.59%。

天沃科技拟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27)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合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8.39%。经营范围是自动化设备、口罩机、劳动防护用品(口罩、服装、手套)、模具、五金、塑胶制品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安装、调试、修理及维护,电池原材料、电气设备、电子元件、电子产品、激光器、电子烟及烟具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成及经营。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30,5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464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97,22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

币133,5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39,9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8,91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3,72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7.69%。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79,8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678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78,52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08,6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04,72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9,872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1.54%。

赢合科技拟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28)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是赢合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8.39%。经营范围是非标机械设备、精密模冶具、电子零组件的生产;精密机械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安装、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劳保用品。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94,9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315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3,25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6,4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76,49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6,76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2.06%。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67,57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137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13,92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9,0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人民币158,04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4,90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

产负债率为74.34%。

赢合科技拟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29)惠州市赢合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市赢合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是赢合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8.39%。经营范围是驱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封装生产,OLED专用设备的研发与生产,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设计,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及生产线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电池原材料、电气设备、电子元件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新材料、新能源电池零配件研发、制造与销售。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7,5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6,66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8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9,88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6,781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20.57%。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2,22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91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2,87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4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6,44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6,42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9.90%。

赢合科技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30)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28.39%。经营范围是自动化设备、口罩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调试安装及售后服务;五金制品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电池原材料、成品电池、电子元件、手机、手机配件、车载配件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活动);自动化设备、零件加工与改造;劳保(口罩、防护服、手套)的生产与销售。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30,35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1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01,39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9,1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5,995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2,72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62,247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23.14%。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79,42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29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894,10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13,8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11,52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80,29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46.28%。

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期限五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31)深圳市斯科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科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赢合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4.48%。经营范围是电子雾化器、电子雾化器的关键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和研发;电子雾化器的技术咨询;电子雾化器的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喷雾器具及生物科技保健品(不含

药品)的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内贸易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雾化器、电子雾化器的关键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生产。(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8,99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19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24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2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27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97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24.71%。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6,93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56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7,69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8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82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876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38.53%。

赢合科技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深圳市斯科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32)青岛华晨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华晨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46%。经营范围是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调试、运行维护及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电力设备安装(以上须经电力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电力设备、高低压电器控制元件及成套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4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22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27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4,1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03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12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44.77%。

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22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29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8,96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3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36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59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37.56%。

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日常运营;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33)上海电气研砼源昊(韶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研砼源昊(韶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研砼(徐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建筑工业化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管理、安装和销售;建筑工业化管理及自动化软件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机械设计、加工;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建筑工业化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紧急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与销售。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8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78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5,10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5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3,9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55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575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3.08%。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5,0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8

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5,99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3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6,6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66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5,65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4.66%。

上海电气研砼(徐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六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34)上海电气研砼(徐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研砼(徐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建筑工业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安装和销售;建筑工业化管理及自动化软件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机械设计、加工;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建筑工业化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紧急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3,75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36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1,26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2,6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2,24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8,665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3.59%。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5,85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4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3,77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7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5,40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9,01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4.64%。

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六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45)上海电气科城(英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科城(英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4%。经营范围是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房屋建筑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及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技术推广服务;建材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通用仓储。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7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96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958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0.1%。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9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5,68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7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9,5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1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95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8.41%。

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

(36)上海电气研砼(梧州)轻质墙体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研砼(梧州)轻质墙体科技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12月成立,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6%。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水泥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

械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57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9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3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0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3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24.43%。电气研砼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六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37)Nedfast Holding B.V.

Nedfast Holding B.V.为上海集优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95.6%。经营范围为投资。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29百万欧元,净利润-34百万欧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509百万欧元,负债总额356百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8百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83百万欧元),资产净额153百万欧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9.94%。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603百万欧元,净利润8百万欧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512百万欧元,负债总额350百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5百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97百万欧元),资产净额162百万欧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8.36%。

上海集优拟为其向客户Brose、ZF、Bosch、Faurecia、Adient分别出具金额不超过欧元100万元(约合人民币768万元)的股东支持函,合计欧元500万元(约合人民币3,84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38)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4.09%。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会务服务,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建筑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装饰工程。2020年1-12月业务收入人民币37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5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69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2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404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0.93%。

2021年1-12月业务收入人民币12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7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6,0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3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5,737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0.42%。

公司拟为其提供借款担保,期限十五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3、参股公司需要审批的借款和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人民币85,7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为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期限十年

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30%,经营范围是海水淡化处理、销售;海水淡化设备批发零售;新材料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6,66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0万元),

资产净额人民币6,669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0%。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8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6,8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0.15%。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借款担保,期限十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与运营。

(2)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5,300万元的担保,期限八年

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院”)的参股公司,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23%。经营范围是水处理技术的研发、推广、咨询、服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处理与再生利用;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及销售。

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7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913万元;2020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74,29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5,1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5,2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3,20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9,133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4.25%。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76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33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71,11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5,2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3,2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

24,94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5,901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7.64%。

机电院拟为其提供人民币25,300万元的借款担保,期限八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以其持有的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机电院,为机电院提供反担保措施。

(3)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梧州市园区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400万元担保,期限十年

广西梧州市园区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电气研砼的参股公司,于2020年11月成立,公司对其综合持股比例为11%。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 开采。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29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029万元,负债总额6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60.5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5,968万元;2021

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0.38%。

电气研砼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人民币50,400万元的借款担保,期限十年,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三、反担保措施

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非按股比的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或其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信用保证、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等,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大多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2022年对外担保总额作出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55,68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1.60%,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额为人民币1,218,587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0.96%。无逾期对外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关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领导作用。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改审(2004)第008号文批准,于2004年9月28日以发起方式成立,并于2004年9月29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10000759565082B。 ……第一条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改审(2004)第008号文批准,于2004年9月28日以发起方式成立,并于2004年9月29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10000759565082B。

议案九

……
第二十条 在2008年首次新增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010年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015年公司在境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2016年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7年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2020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以及2020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15,705,971,092元(截至2021年2月1日止)。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条 在2008年首次新增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010年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015年公司在境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2016年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7年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2020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以及2022年公司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15,579,809,092元(截至2022年3月17日止)。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对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对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十一条 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第六十一条 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一)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事项。

……

(一)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事项。 …… (一)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四)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公司从事下列财务资助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

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公司向非由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关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五)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公司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关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五)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以书面形式作出; (二) 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 (三) 说明会议将讨论的事项; (四) 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出合并、购回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改组时,应当提供拟议中的交易的具体条件和合同(如果有的话),并对其起因和后果作出认真的解释; (五) 如任何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要利害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如果将讨论的事项对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以书面形式作出; (二) 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 (三) 说明会议将讨论的事项;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 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出合并、购回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改组时,应当提供拟议中的交易的具体条件和合同(如果有的话),并对其起因和后果作出认真的解释; (六) 如任何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要利害

该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六) 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

提议通过的特别决议的全文;

(七)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

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八) 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

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该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六) 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通过的特别决议的全文; (七)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八) 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如果将讨论的事项对该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七) 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八) 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通过的特别决议的全文; (九)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十) 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十一)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十二)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除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关于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规定外,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除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关于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规定外,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除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关于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规定外,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八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三)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 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 股权激励计划; (六)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七)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三)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 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 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六)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
第八十八条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另行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第八十八条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另行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并将有关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召集股东应当在不晚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公告,并承诺在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之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其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条新增,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整。第十章 党委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设立党委,其中党委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按照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根据企业实际,设立抓

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和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和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本条新增,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整。第一百〇三条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
本条新增,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整。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委根据相关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 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 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 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

设;

(五) 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

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 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设; (五) 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 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 审议总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净资产的30%的委托理财事项; (十五) 听取审计委员会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的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审核。 (十六)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七)、(十一)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 审议总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净资产的30%的委托理财事项; (十五)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六) 听取审计委员会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的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审核。 (十七)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以下事项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董事会作出前款第(六)、(七)、(十一)项决议,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关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关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应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定。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〇九条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第一百一十二条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十) 被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第一百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十)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十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尚未届满; (十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本条新增,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整。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公布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布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的规定披露财务报告。第一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布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公布半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布季度报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的规定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对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对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股东大会应当在境内外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职权。

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股东大会应当在境内外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职权。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股东大会应当在境内外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职权。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或股东类别会议的,在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类别会议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或股东类别会议的,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并将有关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类别会议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召集股东应当在不晚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公告,并承诺在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之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其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

本的10%。

本的1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十)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十)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十一)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十二)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本条新增,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七十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总额超过人民

币8亿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净资产的30%的委托理财事项;

(十五)听取审计委员会有

关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的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审核;

(十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七)、(十一)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总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净资产的30%的委托理财事项; (十五)听取审计委员会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的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审核; (十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七)、(十一)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总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净资产的30%的委托理财事项; (十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六)听取审计委员会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的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审核; (十七)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以下事项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董事会作出前款第(六)、(七)、(十一)项决议,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公司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关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公司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关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余条款不变。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计划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的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本次投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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