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合计26,402.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时间 | 发放单位 | 发放事由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2022年6月 | 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 2022年综合费用补贴 | 咸财高新〔2022〕39号 | 与收益相关 | 25,000.00 |
2 | 2022年1月 | 合肥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 2022年第一次扶持产业发展资金 | -- | 与收益相关 | 500.00 |
4 | 2022年3-4月 | 合肥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 支持新建项目省级、市级、区级配套资金合计 | -- | 与资产相关 | 902.55 |
合计 | 26,402.55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中,本公司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资金共计25,500万元计入当期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