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09.75亿元,借款余额为
790.18亿元。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877.1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86.9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8.07%,超过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2021年末未发生变化。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债券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
37.00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1.95%,主要系公司新增公司债券及次级债券发行。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
49.93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6.12%,主要为同业拆借规模增加所致。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21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