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 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杠杆不超过1倍的贷款 资金购买衍生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衍生品投资的内部工作机 制,覆盖了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 措施,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 公司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渊、张一弛、胡必亮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四川双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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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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