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5月31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的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共1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管理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21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