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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关于合资公司收到巴彦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呼兰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6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公司收到巴彦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呼兰一期100兆

瓦风电项目核准批复的公告

近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 关于黑龙江华电哈尔滨巴彦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313号)、《关于黑龙江华电哈尔滨呼兰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2]311号)。省发改委对以上项目给予核准,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巴彦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

1、项目代码:2204-230000-04-01-761938;

2、项目单位:华电哈尔滨巴彦新能源有限公司(九洲集团持有49%股权);

3、建设地点:巴彦县兴隆镇、德祥乡、红光乡、万发镇、丰乐乡;

4、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总装机容量100MW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5、投资额度:77,000万元。

(二)呼兰一期100兆瓦风电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项目代码:2204-230000-04-01-901318;

2、项目单位:华电哈尔滨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九洲集团持有49%股权);

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

4、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总装机容量100MW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5、投资额度:75,40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准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加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权益持有规模,优化公司收益结构,促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长远发展。本次合资公司项目的核准取得,体现了新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合资公司的优势,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不大,但项目建成后的发电收入将为公司提供新的持久稳定的利润及现金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目前已取得项目的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仍需国家电网公司的接入批复等相关审批文件后才能开工建设。随着新能源发电并网容量的增加,黑龙江省外送通道建设滞后,新能源发电项目存在窝电、限电、调峰、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加大的可能性,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时披露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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