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军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2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重新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获得通过,熊军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简历:
熊军: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011年7月进入本公司,2015年8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被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5月被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海关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