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6月2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伟才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聂伟才先生、高宾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此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6月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1.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7名激励对象授予969.90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