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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黄伟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黄伟华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伟华,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广州市石油公司会计、广州市黄埔区口岸发展公司主管会计、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中汽协骏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行政总监,现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黄伟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484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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